0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 初試提前8天進行
200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有重大調(diào)整,初試時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6日進行,技能考試由復試調(diào)整到初試進行,復試按正常方式進行。
據(jù)《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教育部昨日公布的《200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規(guī)定,初試日期為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比去年提前了8天。考試時間為8時30分~11時30分和14時~17時,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6日進行(8時30~14時30分)。不在該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去年的招生簡章沒有出現(xiàn)“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6日進行”的規(guī)定。據(jù)一權威人士透露,“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以往就有,主要是指那些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如雕塑,考核的是考生實際技能方面。但與以往不同的是,以往初試主要是筆試,筆試通過后,技能考試安排在復試進行,但今年把技能考試由復試調(diào)整到初試進行,而復試按正常方式進行。“這樣使所有的考生都有機會展示自己的才能”。
另據(jù)《京華時報》報道,2006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網(wǎng)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時~23時,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2005年9月18日至23日。
根據(jù)簡章規(guī)定,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www.chinayz.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wǎng)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wǎng)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nèi),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wǎng)報信息。
政策鏈接
報名不再需要“同意報考”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5月上旬前結(jié)束。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各招生單位原則上進行120%%左右的差額復試。另據(jù)了解,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學校由88所增加到94所。
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chǎn)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diào)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wǎng)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fā)放準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