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xiàn),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分公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分公司管理制度1
一.薪資。
1.結構=基本工資+獎金+提成
a.基本工資:800元/月。
b.獎金:200元用于專項考核。具體考核明細包括:報表50,中性奶50,達成率50,其他50(樣版店的建議,新增網(wǎng)點,開發(fā))。(核算以主管考核為準)。
c.提成:費用由客戶承擔,直接從客戶賬戶中扣除。提成比例根據(jù)市場現(xiàn)狀和季節(jié)因素等體現(xiàn)不同的提成比例,核定后在銷售內勤處備案。
2.補助
a.電話:50元/月
b.交通費:實報(指會議需要的長途車費)
c.會議補助:30元/天
d.駐地補助:300元/月(外駐業(yè)務員)
二.職責(崗位描述)
1.執(zhí)行公司的營銷管理制度和銷售政策,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銷售任務。
2.開展銷售工作,協(xié)作經銷商拓展網(wǎng)絡,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
3.配合經銷商實施公關、促銷活動和廣告宣傳。
4.進行市場調查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反饋市場、客戶信息和侵權信息。
5.密切聯(lián)系客戶,掌握客戶基本情況和動態(tài),建立健全二批客戶檔案。
6.及時報送客戶訂貨需求,并跟蹤客戶及時匯款。
7.協(xié)作經銷商進行庫存管理,防止貨物呆滯及破損。
8.進行售前、售中、售后服務,及時解決和上報客戶投訴。
9.負責客戶退、換貨的初步審查和申報。
10.對樣板店進行規(guī)范管理,并對樣板店銷售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及分析。
11.維護公司和產品形象,采取措制止客戶不利于公司和產品的行為,避免公司利益受損。
12.熟悉產品,提高自身的技術服務能力。加強業(yè)務知識、技能的學習和鍛煉,認真參加公司有關的培訓活動,并組織客戶業(yè)務團隊的晨會及培訓工作。
13.制訂月度工作計劃和預算,經批準后執(zhí)行,并定期向業(yè)務主管述職。
14.做好保密工作,嚴謹向公司及客戶外的任何人透漏產品價格、銷售數(shù)據(jù)、銷售政策等信息。
15.做好工作記錄、表單、客戶檔案等資料的保管和及時上交工作。
16.完成業(yè)務部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日常管理
1.考勤簽到
a.回市場當天及回公司當天必須用客戶電話或當?shù)毓淘捪蜾N售內勤報道,否則視為曠工,罰款30元/天。
b.每天8:00(夏天7:00)到客戶處簽到,如未簽到,視為曠工,罰款30元/天。遲到早退罰款5元/次。
c.請假需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3天以內由主管批準,3天以上(含)由經理批準。
d.每月有3天假期,可根據(jù)個人實際情況自由調整。
e.每日上午10:00前向公司報勤,如漏報或晚報罰款20元/次,報道可采用電話報到或信息報道。
f.公司查崗需用客戶電話或當?shù)毓潭娫捲谝?guī)定時間內給予回復,否則視為曠工,罰款30元/次。
2.報表管理
a.認真填寫銷售日報表,如未及時填寫罰款5元/次。
b.隨時掌握經銷商庫存明細,如有嚴重不實現(xiàn)象,罰款5元/次。
c.認真填寫周報并及時發(fā)送到直接上級郵箱。
3.樣板店的管理
a.負責樣板店檔案的建立。
b.負責樣板店的`分類管理,根據(jù)計劃有序拜訪。
c.認真統(tǒng)計各個樣板店實際銷售數(shù)據(jù)。
d.按公司規(guī)定對售點現(xiàn)場活化氛圍的營造和維護。
e.負責落實樣板店的相關費用。
四.聘用及離職程
1.聘用條件
a.年齡18-35周歲,性別不限。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有經驗者優(yōu)先。
d.有一定的談判,溝通,協(xié)調能力。
e.吃苦耐勞,有責任心。
2.聘用程序
a.根據(jù)公司規(guī)劃及空缺情況,用人部門根據(jù)崗位責任要求提出用人申請報銷售內勤處。
b.用人申請經銷售經理批準后發(fā)布招聘信息。
c.應征人員經當?shù)厥袌鲋鞴艹踉囃ㄟ^后,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等有效證件到公司復試。
d.經經理復試后,行政部審核原件,復印件附員工登記表后或歸入員工檔案。
e.當?shù)厥袌鲋鞴苄鑼ζ溥M行培訓后方能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薪資、職責、日常管理。
f.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試用后提交試用考核報告。必要時可延長試用期至4個月,個人表現(xiàn)優(yōu)秀者試用期亦可縮短為一個月。
3.離職程序
a.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15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銷售內勤審核。
b.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銷售內勤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銷售經理,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c.員工填寫《工作交接表》,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xù)。
d.銷售內勤統(tǒng)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
e.員工最后一個月工資隔月發(fā)放。
分公司管理制度2
1、為使公司把辦公用品管理規(guī)范化及節(jié)約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用品是指文具、表格、賬本、秏材及其他印刷物品。
3、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置和管理,并設保管員處理領用事務。
4、所有入庫的辦公用品,都必須建立臺帳。
5、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要在“領用記錄卡”登錄。以控制領用狀況。
6、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節(jié)省費用。
分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xiàn)公司戰(zhàn)略目標,優(yōu)化資源配置,對條件成熟、有良好發(fā)展空間的地區(qū)市場可設立分公司,不斷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會認知度。為加強對各地分公司的經營管理,規(guī)范分公司的經營活動,根據(jù)《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對分公司的人、財、事、物的決策、經營、管理等活動實施指導、監(jiān)督、檢查。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公司各種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進一步規(guī)范分公司經營活動,減少經營風險。
第三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權活動,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職責,并向公司負責。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四條公司任命一位副總經理作為分公司分管領導,協(xié)調、指導、支持和監(jiān)管分公司整體運營(兼職不兼薪)。
第五條公司根據(jù)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并履行相關程序。分公司經營層的聘用和考核參照《公司市場化聘用管理辦法》執(zhí)行。分公司其他崗位人員,由分公司自行聘用。
第六條分公司薪酬制度參照《薪酬管理辦法》并結合當?shù)貙嶋H行情執(zhí)行。根據(jù)市場化用人原則,所有人員薪酬、保險費用由分公司統(tǒng)一承擔。
第七條分公司應積極組織和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技術、管理培訓,確保持續(xù)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專業(yè)水平。
第三章業(yè)務管理
第八條為加強區(qū)域內整合聯(lián)動發(fā)展,公司可委托當?shù)氐淖庸緦Ψ止具M行經營管理。
第九條分公司積極拓展地區(qū)的市場,用公司名義對外承攬業(yè)務的,公司提取管理費。
第十條分公司與公司事業(yè)部開展深度合作。分公司如將生產任務委托給公司事業(yè)部,按照《公司考核辦法》規(guī)定的各業(yè)務板塊成本費用包干率,支付事業(yè)部成本;該部分收入考核指標算入公司事業(yè)部。
第十一條分公司與公司事業(yè)部共同經營開拓和生產的項目,考核經濟指標分配方案報分管領導,一事一議。
第十二條分公司在業(yè)務開拓過程中,自主編制投標文件,在完善內部審查的基礎上,提交至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相關審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標評審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分公司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生產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七章財務管理
第十四條分公司可單獨設置財務管理機構及人員,會計核算納入公司會計核算體系。
第十五條分公司應遵守《會計法》,并遵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要求,統(tǒng)一執(zhí)行會計政策目錄和財務核算。
第十六條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確需開設的應按公司相關要求,履行審批手續(xù)后方能開設并按公司財考部相關要求統(tǒng)一管理。
第十七條分公司應接受公司財務管理的相關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報送財務報表或相關財務資料,匯報財務運行情況;如遇重大經濟事項、大額資金支出、重大渉稅事項、違反國家或公司有關管理規(guī)定的事項應及時上報。
第十八條分公司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對外融資、拆借資金及提供擔保。
第八章考核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對分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以經營年度作為目標責任期,經營目標考核責任人為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根據(jù)經營計劃與分公司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主要從新簽合同額、收費額、營業(yè)收入、利潤總額、應收賬款余額等方面對分公司下達目標,次年一月根據(jù)完成情況兌現(xiàn)考核。
第二十一條公司委派的高級管理人員連續(xù)兩年未完成經營目標,應重新委派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商定,薪酬結構中基本工資、崗位工作資源保障費兩部分按公司標準執(zhí)行,考核部分參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制定適合中層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和獎懲方案,并送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與考核分配部備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考核與分配。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每月參加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專題會以及季度、半年、年終總結會。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分公司事務、歸口部門職能職責等,參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制定并執(zhí)行,并報公司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年月日起執(zhí)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4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設備、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xù)。
分公司管理制度5
為規(guī)范分公司公章的嚴格管理和使用,嚴肅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現(xiàn)公章違規(guī)使用導致的法律后果,結合總公司規(guī)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為便于經營相關業(yè)務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須由分公司負責人向總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配備印章。分公司負責人須向總公司簽定用章承諾書,保證不違規(guī)用章,并承諾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負責管理的項目部印章)由總公司按相關要求統(tǒng)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備案編碼章,項目章根據(jù)字數(shù)多少結合項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狀、不同材質的`項目章,總公司檔案室備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負責人辦理印章領取手續(xù),并負責保管,保管人向總公司簽定印章保管承諾書,承諾保管人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項目章,只能用于與相關監(jiān)理項目或代建項目相關的技術資料、工程進度、現(xiàn)場管理、質量驗收等方面工作專用,由(項目經理部或項目負責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負責,項目完工竣工驗收后項目章交回總公司檔案室保管,并登記造冊。
三、分公司執(zhí)有的總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經總公司審核批準的投標文件、經濟合同、工程技術報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嚴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簽定的工程材料供應合同、協(xié)議;
2、承包人私自簽定的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3、承包人私自簽定的工人工資支付協(xié)議;
4、其他違背國家法規(guī)和總公司相關規(guī)定、未經總公司允許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執(zhí)有的總公司印章應獨立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和用章登記本,用章登記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為蓋章負責人。 文件需蓋章時,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記本上明確用章事由、用章人、蓋章時間等內容,蓋章人向分公司負責人確認總公司對擬蓋章的文件資料是否已獲得總公司審核批準,未經總公司審核批準的文件資料禁止蓋章。經總公司審核批準的文件資料,經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后,蓋章人可以蓋章,并在蓋章人一欄簽名。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總公司印章情況進行核實,并同步做好用章記錄備查。
六、分公司項目部文件需總公司蓋章時,由項目部寫明申請并登記,分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按總公司用意程序辦理。用章登記本必須明確用章事由、用章申請人、批準人(分公司負責人)
七、一切與分公司業(yè)務無關的、屬承包人個人行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蓋分公司公章,由當事人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總公司因業(yè)務需要使用分公司執(zhí)有的印章時,分公司應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記備查。
八、嚴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違規(guī)使用公章,違者,由總公司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經濟處罰或撤銷分公司負責人的承包權,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九、分公司經營承包期滿或撤銷時,由管理員將公章和用章登記本到總公司公章領用部門辦理移交手續(xù)。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分公司管理制度6
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guī)范、有序、健康發(fā)展,根據(jù)《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總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經營發(fā)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是指由總公司投資注冊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三條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四條總公司對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
第五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jiān)管,監(jiān)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自計盈虧。在總公司的統(tǒng)一調控、協(xié)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六條總公司負責對分公司經營層的考核。
第三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jù)發(fā)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jù)市場及企業(yè)自身狀況核定下發(fā)各分公司,并將分公司的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預算在執(zhí)行中如遇外部市場和企業(yè)內部經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各分公司每半年能夠提出年度預算的調整申請,經總公司審核確認后適當修改其相關預算指標。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重大股權處置權、重大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對外擔保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各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fā)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提請總公司執(zhí)行董事批準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shù)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執(zhí)行董事批準后由財務部協(xié)調解決。資金拆借務必遵循資金有償使用原則,收取資金使用費。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guī)范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總公司規(guī)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yè)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jù)總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tǒng)而全面的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tǒng)都應納入本系統(tǒng)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jù)。
第四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合作開辦的分公司,總公司依據(jù)合作開辦的分公司合同協(xié)議,委派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被委派人員,承擔相應的職責,并按總公司授權行使權力。
第十三條分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總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被聘用人員和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范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日常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總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的總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執(zhí)行董事或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準。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并發(fā)放。
第五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jù)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及總公司規(guī)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后執(zhí)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zhí)行。
分公司總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jiān)督和業(yè)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分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分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分公司的財務管理、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
4、支持并保障所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5、在權限范圍內所在分公司日常財務收支及重大財務收支的審批;
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貸款及其他形式籌資管理制度;
4、預算管理制度;
5、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yè)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guī)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yè)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tǒng)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yè)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均由各分公司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zhí)行:
1、分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guī)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并在次月7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并在季末次月15日前報送總公司。
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后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yè)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層辦公會決議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guī)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執(zhí)行董事審議或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fā)生后及時報告總公司執(zhí)行董事: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大額銀行退票;
4、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5、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6、重大行政處罰;
7、關聯(lián)交易。
第七章審計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各分公司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jiān)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zhí)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進行審計。以便于總公司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yè)績做出全面評估,并及時了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一條各分公司對外洽談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后實施,未經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洽談,所有合同的簽署由總公司執(zhí)行。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fā)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資合同;
5、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6、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八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二條分公司發(fā)生下列事項須預先工作計劃的,事先務必征得總公司批準: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fā)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guī)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并理解總公司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總公司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總公司審議透過之日起執(zhí)行。
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總公司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總公司審議透過之日起執(zhí)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深圳七十二健康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guī)范、有序、健康發(fā)展,根據(jù)《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取權和財務審計監(jiān)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jiān)管,監(jiān)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tǒng)一調控、協(xié)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jù)發(fā)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jù)市場及企業(yè)自身狀況核定并下發(fā)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并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fā)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準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shù)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后由財務部協(xié)調解決。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guī)范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總公司規(guī)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yè)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jù)總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tǒng)而全面的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tǒng)都應納入本系統(tǒng)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jù)。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xié)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司提名并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并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范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準。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tǒng)一發(fā)放確定并發(fā)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jù)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及總公司規(guī)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后執(zhí)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zhí)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jiān)督和業(yè)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并由總公司統(tǒng)一購買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yè)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guī)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yè)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tǒng)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yè)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分公司的'所有稅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zhí)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guī)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報送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后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yè)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guī)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fā)生后一小時內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職責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lián)絡人,負責向總公司報告信息。
第二十六條: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審計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應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jiān)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zhí)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于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yè)績做出全面評估,并及時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后實施,未經審計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fā)合同;
4、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5、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發(fā)生下列事項,應事先征得總公司批準: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fā)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guī)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并理解總公司的監(jiān)督檢查?偣局贫ǖ母黜椫贫纫(guī)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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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項目部:
為杜絕浪費,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加強辦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滿足工作需求”為原則,本著“勤儉節(jié)約,避免浪費”的宗旨,從合理、實際的角度出發(fā)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購買
。ㄒ唬┓止緳C關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的購、管全部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置并及時詳細地辦理入、出庫手續(xù);
。ǘ┓止舅鶎俑黜椖坎克柁k公用品均由各項目經理納入自身項目成本,自行負責購置、管理;
(三)分公司機關每月26-28日各科室負責人將本科室下月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提交辦公室,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統(tǒng)一購置。過期將視為無計劃,辦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辦公室要做到:辦公用品品種合適、量足質優(yōu)、庫存合理、進出適當。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
。ㄒ唬┴撠熮k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臺帳,記錄好入庫、出庫臺賬,出庫時必須由領用人簽字;
。ǘ┓止巨k公用品領用方式:按計劃、需用量、逐項領用;
(三)領用人員規(guī)定為:科室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指定人員;
(四)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科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價值,調撥給項目部,進入項目成本;
。ㄎ澹└黜椖吭诜止臼褂棉k公用品,直接對口科室借用,最后匯總至辦公室統(tǒng)一轉帳,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續(xù)辦理完整;
。┺k公室每半年對機關各科室的辦公行政用品進行一次盤點,并做好記錄。
三、辦公固定電話的管理
。ㄒ唬└骺剖夜潭娫捴辉试S打市內電話;
。ǘ┮蜣k公需要打長途或收發(fā)傳真統(tǒng)一到辦公室辦理,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四、違規(guī)使用辦公用品處罰辦法
(一)對干私活或浪費辦公用品者,經查實扣本人當月工資50元,并扣科室負責人3分/次;
(二)對于消耗用的辦公紙張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員禁止使用,發(fā)現(xiàn)一次罰10元;
。ㄈ┲苻D使用辦公用品(如計算器),辦公室要建立臺帳,還舊領新,否則由辦公室承擔。
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
分公司管理制度9
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總則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九部分發(fā)票管理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guī)范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guī)范企業(yè)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范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jù)《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tǒng)一
1、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jù)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tǒng)一制定并頒發(fā)。
2、各分公司必須執(zhí)行總公司頒發(fā),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tǒng)一
1、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復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2、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占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tǒng)一
1、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guī)范、結果真實。
2、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tǒng)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tǒng)一接受監(jiān)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tǒng)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tǒng)一,為總公司報表合并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jù)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yè)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并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十三條分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xiàn)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yè)道德。
1、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2、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對財務人員監(jiān)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布有損于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4、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上級財務監(jiān)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1、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jù)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fā)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并經總經理復核和簽字確認;
2、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于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注事項等,以便于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3、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guī)定進行審批后,回傳到各分公司執(zhí)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1、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于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fā)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fā)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2、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shù)據(jù)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1、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2、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3、項目收支平衡表
4、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4、發(fā)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5、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6、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總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1、每月最后一天(遇節(jié)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fā)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2、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fā)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3、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發(fā)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4、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5、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shù)據(jù)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jù)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并根據(jù)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xiàn)金余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xiàn)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xiàn)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xiàn)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xiàn)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xiàn)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xiàn)金,不得挪用現(xiàn)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并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tǒng)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jù)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jié)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并登記實物數(shù)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jiān)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xiàn)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置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辦理報廢手續(xù)。
第九部分發(fā)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fā)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fā)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fā)票的開具,發(fā)票內容應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fā)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xx發(fā)票,不得虛開、亂開發(fā)票,對作廢的發(fā)票需加蓋“作廢”字樣,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fā)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tǒng)一保管,不得損毀發(fā)票,發(fā)票存根聯(lián)和發(fā)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fā)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濕及不經常使用發(fā)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wèi)。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fā)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于總部代開的發(fā)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xù)。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fā)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zhí)行,并相互監(jiān)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fā)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jù),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jù)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fā)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jù),按照公司統(tǒng)一的費用報銷憑據(jù)分類粘貼,并在附件欄注明票據(jù)張數(shù)。對于粘貼不規(guī)范,單據(jù)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fā)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附原始發(fā)票和單據(jù)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并簽字,最后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fā)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xù)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
分公司管理制度10
一、不得在綜合管理部高峰期間開會,管理人員必須服務于賣場。
二、重大的節(jié)假日、周末,超市不召開超過30分鐘的會議。
三、會議上所有人員的手機必須關機或靜音。
四、主持會議的人員必須事先準備好會議議題和規(guī)定會議時間,嚴格控制會議時間和主題,不得隨意延長會議時間。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作會議記錄。
六、主持會議的人員委托人員作會議記錄,整理后參會人員簽字。
七、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后必須認真閱讀會議記錄并簽字。
八、會議遲到罰款10元,無故缺席會議罰款20元。
九、超市例會應包含顧客服務、提高銷售、降低損耗等內容。
十、會上的.決議,會后必須嚴格執(zhí)行。對無正當理由不執(zhí)行或執(zhí)行較差的,給予罰款50——100元。
十一、每次會議內容,應明確傳達級別。
十二、會議上的討論,應等別人講完后再講,不能武斷的打斷別人的談話和發(fā)言。
分公司管理制度11
為規(guī)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銷售收入的同時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針對安徽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分公司會議討論決定制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一、借款的有關規(guī)定
1:出差人員暫支差旅費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門領取“領款憑證”,填好該憑證后先經財務審核,再由分公司經理或經理授權人簽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每延遲一天扣其所報差旅費金額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員工一般不允許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還款期限,1000元以內由財務審核、分公司經理審批,1000元以上報總部由財務副總審批。還款期限內不還清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并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所借款額10%—30%的罰款。
3:試用人員借支差旅費,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由分公司經理或其委托人負連帶責任。
4: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xù)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并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進行其所欠款項的`10%—30%的罰款。
二、費用管理制度
1、手機費
因本年度業(yè)務拓展的需要,各辦事處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聯(lián)系的費用較高,分公司會議決定其報銷額度:徐州、阜陽、安慶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蕪湖為500元/月,正副經理每月各為800元與700元,若每月實際開支金額少于其額度內按實際報銷,超額度的超額部分自負。另外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辦事處人員向專賣店(商場)營業(yè)員借身份證辦理手機卡事宜,如果雙方同意則后果自負,外銷員每月定額補貼50元,不得報銷相關支出。
2、辦公及日用品
各辦事處設采購員一名,負責采購日用品和辦公用品。辦事處可統(tǒng)一購買報銷的日用品為香皂、洗衣粉、衛(wèi)生紙等。不得報銷的日用品為護膚品、牙刷、牙膏、洗發(fā)水、毛巾等,為此分公司發(fā)給每人每月10元補貼自購。
3、差旅費
原則上要求出差晚上回辦事處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須向經理請示,如無特殊情況,出差不得報銷誤餐補助,交通費憑車票報銷,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隨意打白條。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招待費、雜費,其最高報銷額度如下:
職位經理副經理主任主任以下
費用
交通費實支
每日住宿費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雜費
分公司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乘坐飛機,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需經主管副總審批,除分公司經理和副經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軟臥,如乘坐者則由乘坐者自行負擔軟臥票面金額的30%。;餐費在標準內以符合要求的票據(jù)報銷,超標準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個人供應餐飲或已報銷招待費的不得報銷餐費。如無符合規(guī)定票據(jù)則改為補貼方式,分別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雜費憑正規(guī)票據(jù)報銷,無補貼。已報銷手機費人員不得報銷電話費。
4、業(yè)務招待費
招待工商、稅務、商場經理等相關人員要先電話或書面向經理上報批準,因各辦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準備而在外招待的要有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客人留宿也需要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報銷必須提供正規(guī)的單據(jù),同時寫清事由、請客對象、人數(shù)等,否則不允許報銷。
5、伙食費
各辦按原總部標準加保姆工資為最高伙食費額度,不得超出,否則自負,合肥分公司因人數(shù)較多,月標準為3000元。
6、促銷費
商場的促銷費要根據(jù)與商場簽訂的合同來付款,各辦人員不得隨意向代理商許諾給促銷費,否則后果自負。
7、運費
倉庫收發(fā)貨由倉管員付款后取得對方收據(jù)(注明件數(shù)、金額),市內運雜費由送貨員付款開單報銷(注明次數(shù)、金額)
8、費用報銷程序
各辦費用單據(jù)要分類粘貼,由經手人簽字,主任預審簽字后先行報銷,經財務部門審核并經分公司經理簽字后確認,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權追回所報金額并予以批評,開拓
分公司管理制度12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tǒng)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jiān)理業(yè)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fā)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監(jiān)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fā)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監(jiān)理費發(fā)票和稅金統(tǒng)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jiān)理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監(jiān)理隊伍,總監(jiān)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guī)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xié)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zhí)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jiān)理業(yè)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jiān)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因出現(xiàn)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監(jiān)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監(jiān)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jiān)理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wǎng)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guī)定,根據(jù)分公司監(jiān)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yè)務,所承接項目監(jiān)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fā)票收取監(jiān)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jiān)理費,如發(fā)現(xiàn)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jiān)理合同,在合同規(guī)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xiàn)該工程監(jiān)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guī)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分公司管理制度13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fā)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guī)范企業(yè)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jù)《會計法》和《企業(yè)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yè)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yè)(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yè)務管理、擁有企業(yè)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并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zhí)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zhí)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guī)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并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匯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jiān)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序,貫徹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運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shù)量統(tǒng)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采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復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fā)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及證明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jù),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數(shù)據(jù)準確、項目完整、手續(xù)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于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guī)范:
1、 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內容、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
2、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 一式數(shù)聯(lián)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jù)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并連續(xù)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注明“作廢”字樣,聯(lián)通存根等所有聯(lián)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短少。
5、 提高發(fā)貨單的客戶回簽制度。發(fā)貨后,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 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fā)現(xiàn)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戶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1. 分公司設立賬戶,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戶,用于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 收入賬戶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 費用賬戶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采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采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購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xù)。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jù)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jù)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jù)來反映流動情況。
1. 《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jù)作為入庫憑證(如發(fā)票,收據(jù),送貨單,采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shù)量,總金額等相關信息,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注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凡是在外采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xù)后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采購,不同類型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 《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后,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項目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信息,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準許辦理出庫單。
3. 《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或是采購數(shù)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 《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后,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 《報廢單》:一般適用于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鑒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鑒定是否屬于報廢范圍,對于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準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jù)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 《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后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實物名稱,數(shù)量等相關信息。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 《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項目名稱,貨物名稱,數(shù)量等相關信息,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 《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于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jù)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 《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fā)到現(xiàn)場,出現(xiàn)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戶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并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置及其他要求:
1. 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匯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匯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jù)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匯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 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jù)的信息一致,包括單據(jù)發(fā)生日期,發(fā)生內容,備注說明,單據(jù)編號等信息。所有信息應和單據(jù)核對清楚,保證原始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并簽字,交財務部會計復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后,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4. 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制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jù)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 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 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 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家具等。
4. 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 生活設施,指用于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 其他資產:不屬于以上幾類的其他類型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 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 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 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guī)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 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準后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xiàn)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系著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jiān)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jù)。
1. 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梢允请娮訖n,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jù),并于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后,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權限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guī)定權限審批后,交費用會計審核簽字,出納拿審核后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 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fā)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余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jù)后方可再借支款項。
3. 支付備用金后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jù),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jù)作為個人報銷憑據(jù)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類型:
費用報銷按單據(jù)類型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 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yè)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 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于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 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設備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jù)(主要為發(fā)票,收據(jù))
4. 報銷單據(jù)都由報銷人自行粘貼并填寫完整,區(qū)別費用性質分類粘貼(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粘貼,便于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jù)粘貼標準:
1. 票據(jù)的粘貼范圍應以粘貼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粘貼單范圍進行粘貼,粘貼時應沿粘貼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jù)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jù)表面平整,便于單據(jù)的裝訂存檔。
2. 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fā)生的原因、 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注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項目的必須寫上完整的項目名稱,對于費用產生原因說明籠統(tǒng),費用發(fā)生時間與發(fā)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 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涂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權限:
1. 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 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jù)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 確認無誤后交費用會計簽字審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xù)都辦理完整后,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jù)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信息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監(jiān)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yè)務人員聯(lián)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xiàn)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xiàn)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并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yè)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戶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戶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yè)務員每月與客戶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jù)。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戶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xiàn)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后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yè)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管理制度14
一、主持人:由會議發(fā)起部門主持。
二、召集:由發(fā)起部門通知行政辦公室,再由行政辦公室通知相關人員。
三、考勤:無故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缺席,若有特殊的事情,必須得到主持人同意,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四、紀律:會議期間不得私下交頭接耳,不得瞌睡,不得嬉戲,不得吵鬧,不得吸煙。違者警告處分。
五、記錄:由行政辦公室記錄并報相關部門備存。
六、會議制度由會議主持人監(jiān)督執(zhí)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15
。ㄒ唬、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來文由綜合辦公室文書負責登記簽收,將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來文機關、編號、名稱登記入“外來文件登記冊”。
2、收到來文在來文上加蓋收文章,注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編號,貼上文件傳閱單,經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閱簽后送至公司主管領導批閱。
3、文書將主管領導批閱后的文件,及時將文件送達公司其他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閱,并做好文件傳閱記錄。
4、文件送傳后各部門應及時辦理相關事宜,處理完畢應在文件傳閱單上簽署意見,由文書負責督促和催辦。
5、文件處理完畢應及時交回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完整無誤地按收文編號保存,并于下年度初將文件整理成冊,移交檔案室歸檔。
6、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派員參加各類會議時收到的文件應移交綜合辦公室。各部門收到所屬范圍內的各類文件時應在第一時間內移交綜合辦公室。
7發(fā)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文件、通告、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記錄,均屬發(fā)文范圍。
8、發(fā)文先由主辦部門用黑色水筆擬稿,移交綜合辦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簽發(fā)單,按公司統(tǒng)一編號、登記后提交公司主管領導簽發(fā)。需要時經其他領導和部門會簽。
9、綜合辦公室建立公司發(fā)文登記冊,登記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稱、文件編號、發(fā)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報單位。
10、文件簽發(fā)完畢后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頁需用統(tǒng)一的公司紅頭文件紙。
11、文件打印清樣由擬稿人核對無誤后,復印并加蓋公司公章。
12、已簽發(fā)文件原稿、文件簽發(fā)單、文件原件由綜合辦公室文書按文件編號順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移交檔案室歸檔。
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使用暫行規(guī)定
1、本規(guī)定所稱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門章、財務專用章、技術專用章、預決算專用章、資料專用章等;證書指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含副本)、企業(yè)資質證書(含副本)等;證明文件指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2、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均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發(fā)放,各部門、各子公司、按實際需要由負責人向綜合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xù)后領取。
3、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應該確實做到按規(guī)定使用,指定專人妥加保管,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直接對其的'保管使用負領導和督促責任。
4、禁止部門、各子公司利用領取的印章、證書擅自為他人提供各類擔保;禁止利用證書賣標、串標或將證書出借給他人使用;禁止超越專業(yè)用途使用各類專用章;禁止將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用于與本企業(yè)生產經營無直接聯(lián)系的任何活動。
5、不得超越權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對外簽訂工程合同,外地偏遠地區(qū)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確需使用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財務用印章,應嚴格按財務制度執(zhí)行,實行相關印章分別專人保管制度。
7、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職務變更調動,或機構設置變更、撤銷原領用人應將原領取的一切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全部及時交還公司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另行辦理手續(xù)發(fā)
放,不得遲延不交。
8、領用人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實施處罰;給企業(yè)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公司對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權利。由此觸犯刑律的,依法律規(guī)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及附帶民事責任。
9、為承接業(yè)務,向社會各界及有關建設單位宣傳、推介本公司工程業(yè)績,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印制榮譽集錦,各部門因業(yè)務承接之需,可向綜合辦公室領取,公司収回成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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