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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lián)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
1目的與范圍
為了規(guī)范我公司報廢設備的管理,確保對報廢設備拆除時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所屬各單位設備、裝置的報廢、拆除管理。
2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3職責
3.1各職能部門負責所分管的設備設施的報廢與拆除管理。
3.2拆除施工作業(yè)單位負責拆除過程中安全管理,并現場指定專人負責。
3.3設備部負責拆除過程中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設備、裝置報廢條件:
4.1.1超規(guī)定使用年限較長、設備陳舊、結構破壞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損壞,無修復價值;
4.1.2意外災害和事故致使設備、裝置嚴重破壞;
4.1.3腐蝕嚴重,無修復價值的,繼續(xù)使用將發(fā)生危害事故的;
4.1.4消費資源嚴重,技術落后的;
4.1.5生產能力不適應我公司發(fā)展的裝置、設備;
4.1.6屬國家規(guī)定淘汰產品,按規(guī)定進行更新?lián)Q代的。
4.2報廢設備、裝置的申請
4.2.1按規(guī)定進行更新?lián)Q代的設備準裝置由使用單位填報計劃,由生產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有關的鑒定,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4.2.2特種設備的報廢,由設備部填寫《特種設備報廢備案表》報特種設備登記部門,進行銷戶。
4.2.3凡報廢的設備、裝置應及時通知財務部清帳。
4.3報廢設備、裝置的安全處理
4.3.1動力設備,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拆除電動機的連接線;
4.3.2要報廢與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與拆除處置。
4.4設備、裝置的拆除制度
4.4.1拆除計劃由所拆除設備、裝置的`所在車間填報計劃,報生產部設備部審核,報請我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拆除。
4.4.2拆除設備、裝置應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由拆除施工單位負責人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對接,作業(yè)人員進行危險、危害因素識別,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xù)。
4.4.3施工方案應明確下列內容
(1)動力設備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安裝位置、安裝高度、現場條件,是否可以解體;
(2)裝置中特種設備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材質、安裝高度、是否可以解體;
(3)裝置中建筑物結構形式,結構尺寸,所用材料;
(4)施工中不安全因素的風險評價;
(5)風險的控制措施;
(6)施工措施或方法;
(7)拆除所用機器與工具;
(8)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計劃。
4.4.4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根據審批計劃方案的要求,分別到有關部門辦理各類作業(yè)許可證(票),拆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組織拆除作業(yè)人員學習拆除方案和安全作業(yè)的各類規(guī)定;
(3)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配備監(jiān)護人員;
(4)作業(yè)前必須將水、電、汽、氣源切斷;
(5)設備裝置的內部必須清洗、置換合格,并填寫檢驗記錄;
(6)清洗置換水排入公司污水處理站。
4.4.5拆除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1)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安全帽,必須鋪設牢固、防滑的腳手板,遇六級以上強風或雷雨雷電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
(2)在腳手架、跳板、平臺上作業(yè)時,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3)拆除的物體不得堆積在平臺、跳板、腳手架上,要及時運走;
(4)在高處拆除的.物體,不得向下亂拋,亂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運送;
(5)在高處作業(yè)時,拆除工具應妥善保管,嚴防掉落;
(6)拆除工程周圍,應設置路障、警告標志,禁止車輛和人員通行,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7)拆除下來的廢舊材料,應及時分類清量運出,保持施工現場整潔,道路暢通;
(8)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質的設備時,要進行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辦理有關作業(yè)證后,才能進行拆除作業(yè)。
(10)在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防火等安全用品,以備急用。
4.4.6對大型設備、裝置或用爆破方法拆除時,應委托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廢舊物資管理,盤活報廢、閑置和積壓物資,降低庫存,杜絕資產流失,維護企業(yè)經濟利益,結合集團公司和界溝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界溝煤礦及礦屬所有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廢舊物資是指經XX煤電集團公司批準報廢的物資或仍在賬、但已無法繼續(xù)使用的,造成閑置、積壓的物資。
具體內容包括:機電設備及設備性材料、一般材料、工具儀器、備品備件以及生產中所發(fā)生的邊角料、殘次廢料爐渣等。
第四條本辦法中所指的廢舊物資處理是包括銷售、調撥、轉讓、轉換等處置行為。
第二章廢舊物資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成立界溝煤礦廢舊物資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廢舊物資的管理工作。
組長:公司副總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機電礦長、經營礦長
成員:公司監(jiān)察處、審計處、財務處、考核辦。礦材料科、設備科、考核辦、公安科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材料科。辦公室主任:礦材料科科長(兼職)。
屬材料性物資的處置,由經營礦長、材料科、使用單位參加;屬機電設備的,由機電礦長(副總)、設備科、使用單位參加。涉及專業(yè)部門的,專業(yè)部門參加。
第六條報廢物資的處理一律由公司負責,凡屬報廢物資必須履行申報、鑒定和批準手續(xù),公司及礦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處理廢舊物資。
第三章廢舊物資的回收及保管
第六條礦屬各單位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廢舊物資有回收、保管、修復利用的責任及義務。
第七條礦屬各單位所交有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要送至指定地點存放,由礦材料科、礦考核辦共同監(jiān)督驗收,驗收后出具驗收憑證,并計量登帳、分類存放,以便于修復利用。對集團公司鑒定為報廢設備殘體的,設備科必須造冊登帳。
第八對各單位回收的廢舊物資,界溝煤礦能調劑使用的必須調劑使用,實在不能使用須申報批準后再做報廢物資處理。
第四章廢舊物資的處理
第九條廢舊物資處理程序
1、礦屬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廢舊物資保管工作,內容包括廢舊物資的回收、保管、篩查、臺賬的建立等,并每月底以申請報告的形式申報(載明名稱、型號、數量、存放地點),經分管副礦長、礦長簽字后,材料性的報廢物資交礦材料科匯總;機電設備及設備性材料報廢物資交設備科匯總。匯總資料每月底及時報公司招標辦。
2、公司招標辦根據上報材料進行分門別類,提出初步處置方案,報領導小組副組長審核。領導小組副組長按照類別和初步處置方案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認真鑒定,需測試的要嚴格進行測試,得出鑒定和處置意見,報組長(總經理助理)同意。
3、公司招標辦根據鑒定和處置意見組織招標或商務談判,形成中標通知書(處置意見書),報總經理批示。
4、中標通知書要嚴格載明:
、僦袠藛挝幻Q
、谥袠朔秶
、蹟盗
、軉蝺r
、堇浧谙藜疤幜P措施
、挢浛钍杖∞k法
⑦監(jiān)裝及出門手續(xù)
、嘀袠藭挠行谙。界溝煤礦要嚴格按照下發(fā)的中標通知書(處置意見書)執(zhí)行現場監(jiān)裝。
5、處理的廢舊物資出礦:
⑴監(jiān)裝:處理的材料性物資出礦由礦材料科、考核辦、保衛(wèi)科承辦。處理的機電設備由公司考核辦、監(jiān)察處、財務處、礦設備科、考核辦、保衛(wèi)科承辦。經辦人需在出門證上簽字,并承擔監(jiān)裝責任。需要過磅的,由上述部門開具準予過磅單,磅房依據此單過磅。
、评泦挝怀诌^磅交驗單到礦財務室辦理交款手續(xù),并由收款人在待簽出門證上簽字(有印簽的需加蓋印簽或公章)。
⑶拉貨單位持過磅單到材料科或設備科開具待簽出門證。不需過磅的,監(jiān)裝完畢,直接開具待簽出門證。
⑷保衛(wèi)科、礦領導簽字。保衛(wèi)科要嚴格檢查出礦廢舊物資的種類,出門證簽字齊全方可放行。
第十條中標單位必須在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時限內拉完指定物資,否則按不低于100元/天在抵押金中扣除,材料科、設備科傳遞扣款單,駐礦財務室辦理。
第十一條所有廢舊物資出售時,要求買方在廢舊物資現場看定貨物,售出貨物出門后概不退換,概不承擔物資質量、安全的等義務。
第十二條在廢舊物資裝車時,材料科要安排裝卸隊人員在現場重新挑揀一遍,把有修復價值的物資撿出來,盡量減少材料浪費。
第十三條根據界溝礦情況,公司對廢舊物資每半年招標處理一次。市場價格發(fā)生變動時,價格下浮維持原招標價格不變,價格上浮每季度調整(招標)處理一次。
第五章監(jiān)督與獎罰
第十四條由礦材料科負責廢舊材料處理臺賬、礦設備科負責廢舊設備處理臺賬建立、機電科負責爐渣處理臺賬的建立。
第十五條公司招標辦應根據界溝礦上報廢舊物資情況,及時安排處理,避免積壓場地。
第十六條各單位在廢舊物資處理過程中,若發(fā)現有違背本辦法規(guī)定者,公司有權中止違規(guī)行為,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十七條經舉報或檢查中發(fā)現問題,對造成經濟損失或資產流失者,公司紀委、財務、監(jiān)察等部門將按規(guī)定進行調查和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廢舊物資管理,加強對報廢、積壓、閑置物資的修舊利用,明確報廢物資處理程序,提高綜合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guī)定中的廢舊物資是指報廢的機器設備、工器具、庫存積壓物資、廢舊管材管件以及經公司批準報廢的其他物資。
第三條各部門職責
1、各物資使用部門負責相應的廢舊物資的識別、初步鑒定、報廢物資的收集統(tǒng)計和交庫工作。
2、使用部門、采供部、財務部負責欲報廢物資的聯(lián)合鑒定。
3、物資采供部負責報廢物資的'回收、整理、分類、建檔和保管,并配合財務部銷售處理。
第四條報廢物資的認定
1、維修搶險、改線作業(yè)中拆回的廢舊材料(設備)無法利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2、消耗性材料,超過使用標準,不能再使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3、工具類物品,因損壞無法修復使用的,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4、有價值的包裝物品可作報廢物資處理。
第五條報廢物品的回收、保管、處理
1、所有報廢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統(tǒng)一回收。
2、各部門材料管理人員對廢舊物資進行保管統(tǒng)計,定期向采供部呈報《廢舊物資回收單》,采供部經理要及時對交回的報廢物資進行分類、整理、入庫、建檔,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總和財務部呈報《廢舊物資回收明細表》,采供部依據規(guī)定做出處理。
3、在回收各類物品前,采供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步鑒定,以免對有利用價值的物品當廢品處理,造成浪費。
4、執(zhí)行交舊領新的物資(工具類)交舊時還需在綜合管理部填寫《交舊領新登記單》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對一原則登記交舊領新臺賬,并辦理領新手續(xù)。
5、對因特殊原因暫時不能交回舊物品的,必須由使用部門出據借用手續(xù),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提前領用,但領用部門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交舊手續(xù),否則采供部有權在下一次領用物資時,拒絕領用。
6、對工程項目余留物資、原庫存積壓的物資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結合財務部估價后按報廢材料處理。
7、對新增設備、新增項目等沒有舊品可交的,或無法完全交舊的,必須提前報分管領導批準。
8、各類廢舊物資報廢后,如確認無外賣價值后,采供部必須記錄其處理情況(處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對回收的各類報廢物資要及時處理(外賣等),避免損耗、貶值或因大量堆積造成混亂,同時不得無故拒絕接收報廢物資。
第六條修舊利廢制度
1、各部門要制定相應的修舊利廢管理細則及修舊利廢獎罰辦法,作為部門管理的考核依據。
2、對鑒定為可修復、有利用價值的物品,應組織專業(yè)人員內修或外修。
3、對申請報廢的物資由申請部門填寫《廢舊物資回收明細表》,報物資采供部,會同財務部現場鑒定確認。
4、確定報廢的各類物資,使用部門必須在當月月底前辦理完與采供部的交接手續(xù)。
第七條報廢物資的審批
1、各部門廢舊物資必須經過各專業(yè)人員確認,部門經理核實后,報公司物資采供部復檢回收。
2、專業(yè)人員(必要時可調其他單位專業(yè)人員參加)對擬報廢物資進行復檢鑒定,確認不可修復利用后,由分管副總批準報廢。
3、物資采供部編制報廢物資明細清單及價值表,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批準后實施報廢。
4、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的物品,其報廢管理執(zhí)行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guī)定》。
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全面加強廢舊物資處置管理,增強對廢舊物資回收、銷售等主要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及各部室在生產、維修、大修、更新改造過程中,拆除更換的各種廢舊金屬、工器具、機電產品、廢棄包裝物以及生產中不能繼續(xù)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業(yè)垃圾等,一律由供應貿易部和生產技術部組織回收。
第三條:所有廢舊物資均由上述部門歸口統(tǒng)一回收,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擅自處理,違者視其情節(jié)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由其產生部門負責交送供應貿易部回收。
第五條:供應貿易部對回收的廢舊物資要根據品種、等級重新分類,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的處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應貿易部門出售。銷售款統(tǒng)一交公司財務部。
第七條:廢舊物資售出后,憑供應貿易部門開具的`專用出門證出門,其它出門證一律無效。
第八條:供應貿易部門負責對公司各部門的廢舊物資回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九條:各部門應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保證廢舊物資處理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銜接和有效運作。
第十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5
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經濟效益,嚴格規(guī)范廢舊物資處理行為,依據集團公司廢舊物資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XXX廢舊物資處理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一、成立XXX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XXXXXXXXXXXXXXX
成員:供應科、機電科、生產科、綜檢車間、財務科、武?、行政辦企管等相關人員。
二、各部門職責
1、供應科負責全礦廢舊物資處理工作,各種廢舊物資要單獨建帳、立卡、單獨存放,收支手續(xù)要完備、齊全,帳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車間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對外出售。
2、機電科、生產科、綜檢車間負責廢舊物資的技術鑒定工作。
3、行政辦企管、紀委負責監(jiān)督、檢查整個廢舊物資的處理進程是否規(guī)范,是否符合上級部門的規(guī)定要求。
4、財務科負責辦理出售廢舊物資的貨款收繳手續(xù)。
5、武?曝撠熀藢Τ龅V廢舊物資與出門證是否相符。
三、處理范圍
1、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廢的材料、配件及設備。
2、回收后不能復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帳外報廢物資。
四、審批程序
處理價值不超過三千元,由供應科召集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對廢舊物資進行鑒定,確認無使用價值的物資,填寫《廢舊物資聯(lián)合鑒定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后,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備案后處理;處理價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寫《廢舊物資聯(lián)合鑒定單》,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經審批后方可處理。
五、其它規(guī)定
1、本礦職工由于特殊原因購買板皮,由職工本人提出購買申請,所在單位行政正職核實簽字,經礦長或總會計師審批后,到供應科坑木場辦理購買手續(xù)。
2、本礦職工家庭燒煤戶購買劈材,由職工本人提出購買申請,所在單位行政正職核實簽字,經供應科科長審批后,到供應科坑木場辦理購買手續(xù)。
3、購買鋸末子的人員,到供應科坑木場直接辦理購買手續(xù),坑木場負責人根據本礦實際需用情況,在保證礦使用有余量的情況下進行出售。
4、坑木場以外地點裝板皮、劈材,一律不予辦理出售手續(xù)。
5、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廢舊物資處理要全部點數,以重量為單位的廢舊物資處理一律檢斤。
6、廢舊物資的技術鑒定在每周三進行,由供應科牽頭通知,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后,要及時安排技術人員到現場去進行鑒定,并在《廢舊物資聯(lián)合鑒定單》上簽字。
7、板皮、劈材僅每周三出售,武?埔梢蝗说浆F場進行監(jiān)督。
8、廢舊物資的出售價格參照集團公司物資經銷中心下發(fā)的《關于廢舊物資出售價格的通知》執(zhí)行;板皮出售價格為每公斤0.2元,劈材出售價格為每公斤0.10元,鋸末子出售價格為每袋0.6元(袋子的規(guī)格為950X550).
9、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屬XXX,如本辦法與上級文件想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規(guī)范廢舊物資處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職能部門及車間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廢舊物資包括:
1、報廢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2、報廢的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庫存物資;
3、生產、維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過程中拆除更換的材料等;
4、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包裝物等。
5、其他廢舊物資。
第四條事業(yè)部購銷部負責公司廢舊物資處理工作。
第二章廢舊物資管理
第五條各(職能部門)對廢舊物資要及時上報,集中分類堆放,并做臺帳進行登記,處置后做銷帳處理;對廢舊物資做簡單的防護,以防止日曬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三章處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條廢舊物資應區(qū)分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1、各職能部門對需要處理的報廢的'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生產、維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過程中拆除更換的材料、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包裝物、其他廢舊物資的處置以書面形式(廢舊物資處理單)上報設備能源部及生產技術部,確認確實無利用價值需要處理的,簽字報轉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審批后轉到購銷部,由購銷部安排廢舊物資處理和招(議)標工作。
2、需要處理的廢舊物資由事業(yè)部購銷部、設備能源部、生產技術部、后勤服務中心現場監(jiān)督清點簽字認可后方可裝車,由購銷部開具車輛出入申請,由后勤服務中心開具出入證后方可進行廢舊物資的拉運。
廢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規(guī)范廢舊物資處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基地和職能部門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廢舊物資包括:
1、報廢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2、報廢的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庫存物資;
3、生產、維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過程中拆除更換的材料等;
4、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包裝物等。
5、其他廢舊物資。
第四條采購部負責公司廢舊物資處理工作。
第二章廢舊物資管理
第五條各基地(職能部門)對廢舊物資要及時上報,集中分類堆放,并做臺帳進行登記,處置后做銷帳處理;對廢舊物資做簡單的防護,以防止日曬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三章處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條廢舊物資應區(qū)分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1、報廢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對固定資產的報廢標準的界定同集團公司關于固定資產的報廢標準,由資產的使用部門打內部公文單,后附填寫《固定資產處理單》,對該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及型號、購置時間、預計使用時間、購入原值、已提折舊、帳面凈額、報廢原因等一一填寫完畢,設備部簽字確認報廢情況屬實,同意變現意見,財務部確認該固定資產的賬面金額,轉總經理處,總經理簽署處置意見,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權限在單位資產原值3萬元以內,超過3萬元的上報審批程序同集團公司下發(fā)的財務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第九條審批權限)后公文單轉到采購部經理處,由采購部經理安排廢舊物資處理和招(議)標工作,處置所得上繳公司帳戶。
2、各基地(職能部門)對需要處理的報廢的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庫存物資打內部公文單,后附《材料、低耗品處理單》,以書面形式報設備部門簽署意見后,傳到財務部門確認物資的原始價值、經理簽字確認;公文報總經理審批后公文單轉到采購部經理處,由采購部經理安排廢舊物資處理和招(議)標工作,處置所得上繳公司帳戶。
3、各基地(職能部門)對生產、維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過程中拆除更換的材料、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包裝物、其他廢舊物資的處置如果屬于:
。1)價值較高的(如所有的廢鋼鐵等),應將需要處理的廢舊物資打公文單,后附《廢舊物資處理單》,以書面形式上報設備部,由設備部確認確實無利用價值需要處理的,簽字報轉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審批后公文單轉到采購部,由采購部經理安排廢舊物資處理和招(議)標工作。
。2)除廢鋼鐵外的其他邊角廢料,各部門經理(場長)不必再打公文單上報,可以直接處理,款項及時繳存公司帳戶。
第七條廢舊物資由保管統(tǒng)一管理并登記管理臺帳,會計審核,每月10日上報一次,處理后做銷帳處理,款項及時上存銀行。
第四章違規(guī)處分
第八條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辦法執(zhí)行,不得私下處置,如有違反,則按私下處置資產的市值對該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罰(罰金從當月工資及績效中扣除,如當月不夠就從下月續(xù)扣)并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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