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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學員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民辦學校學員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民辦學校學員管理制度1
為了讓學員能在最短時間內學到更多的知識,以保證我校的教學質量,因此,特對學員學習作以下規(guī)定:
一、按要求填寫培訓報名登記表,進行實名報名,手續(xù)齊全后,等待入學通知;
二、接到入學通知后,應嚴格按照通知中通知的'上課時間、地點前來入學上課;
三、無特殊理由,不允許曠課,出勤作為考核學員品德、結業(yè)的主要依據;
四、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課程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五、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教室;
六、學員看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如有丟失校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學習期間,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秩序,認真聽講,認真做好筆記,對不懂的問題需教師解答者,需先舉手,經同意后,方可提問;
八、學員上課期間必須將手機調為振動或關機,接聽電話的學員須在教室外接聽電話;
九、上課期間,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或操作與學習無關的內容;
十、保持教室衛(wèi)生,禁止亂扔紙屑、果皮和廢棄物,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內吸煙、喝酒;
十一、室外課或外出參觀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統(tǒng)一指揮,有事必須提前請假,嚴禁各行其是或不假而走;
十二、未經任課老師許可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學員按市場價賠償損失;
十三、愛護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的,一律照價賠償,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
十四、學習之余,認真復習鞏固,認真并及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yè),不明白的地方及時與講師聯系溝通;
十五、學期結束以后,將對各學員學習情況進行系統(tǒng)全面檢查,成績合格者方可結業(yè),并頒發(fā)結業(yè)證書;
十六、考試不合格者一律不準結業(yè),并與新班一起重新學習。
十七、本規(guī)定從頒發(fā)之日起開始實施,請各位學員互相監(jiān)督,認真遵守。
民辦學校學員管理制度2
一、考勤與請假制度
1、學員參加學校統(tǒng)一安排、組織的各項教學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2、學員因病需請假,必須持醫(yī)院有關證明,病假超過教學計劃課時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參加培訓考試。
3、學員一般不準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本人所在單位許可,校方酌情準假。
4、請假一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二至六天內由培訓部批準;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領導批準。
5、請假者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不許口頭請假和代請。
6、學員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如發(fā)現有欺騙行為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可做退學處理。
7、學員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點名,填寫出勤記錄,學員出勤情況記入本人學習檔案。
8、不經準假擅自離校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教務科統(tǒng)一分配,班級使用并負責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占用。
2、教室內配備的桌椅,嚴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愛護教室的各種設備,無故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并根據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離開教室要關窗、閉燈、鎖門。
4、任課教師進入教室上課,學員要起立致敬,待任課教師答禮后方可坐下,下課時,待任課教師允許后方可離開教室。
5、學員上課時要脫帽,衣著要整潔,不準穿背心、短褲、拖鞋和圍巾上課。學員上課時BP機、手機等通訊設備要關閉。不準在教師上課時發(fā)出聲響。
6、學員上課時要注意聽講,不看與本課無關的書籍,不喧嘩、不喝水,姿勢端正,保持課堂肅靜。對違犯課堂紀律的學員,任課教師要予以制止或批評教育,嚴重者可令其退出課堂。
7、任課教師提問時,學員要起立并認真回答問題,學員課堂發(fā)問應先舉手,任課教師同意后方可起立發(fā)言。提倡學員與任課教師交流,對任課教師的講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見時,可在課后找任課教師討論,不在課堂上辯論。
8、上課時間不準找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教室。
9、要保持肅靜、嚴禁喧嘩、打鬧等,酗酒后不準進入教室。
10、不準在黑板、桌椅、墻壁上亂寫、亂畫,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等。要保持室內衛(wèi)生。
11、值日生要認真清掃教室,及時擦黑板。認真為任課教師服務。
12、培訓結束時班級要組織學員對教室進行一次全面清掃,清潔完備后交教務科驗收。
三、就餐制度
1、學員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時要按順序排隊,不許夾楔、擁擠等。
2、學員不得在食堂大聲喧嘩,不得與食堂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有問題及時向班主任、學校反映解決。
3、學員應愛惜糧食和就餐公共設施,剩菜剩飯倒入指定地點,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學員不準邀請本校中專學生在食堂或寢室釀酒。
四、會客制度
1、在上課及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時間不得會客。
2、會客時間為每天課外活動時間。
民辦學校學員管理制度3
為實現學員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學員管理辦法。
一、學員管理的指導思想
學員管理緊緊圍繞實現職業(yè)培訓目標來進行,從加強職業(yè)道德學習、專業(yè)理論知識培養(yǎng)和實踐能力培養(yǎng)入手,使學員掌握一門專業(yè)技術的同時,擁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意識。
二、學員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1、學員管理工作包括學習管理、考試管理等。重點是學習管理。
2、學員管理工作要從各班次學員的實際和特點出發(fā),既要發(fā)揮管理職能部門的作用,又要充分發(fā)揮學員班委會的作用,引導學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3、在學校的統(tǒng)一領導下,教務處作為學員管理機構履行管理職能。
4、各專業(yè)班次均設班主任,具體負責班級的學習和其他各項活動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
5、各主體班次均建立學員班委會,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劃分若干學習小組。各小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認真完成學校或班級交給的學習或其他各項任務.
三、學習管理
1、學員到學校學習,要進行入學教育,明確入學目的,端正學習態(tài)度,并制定相應的個人學習計劃。
2、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方針,堅持以理論學習為主,注重實踐操作,認真搞好自學。
3、課堂紀律
(1)學員上課保持安靜,關閉通訊工具,在課堂上接打手機按規(guī)定扣分,不得隨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礙課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課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保持良好的課堂環(huán)境。
(3)班主任跟班聽課,了解學員的聽課情況,維持課堂秩序,檢查學員的課堂筆記,督促學員完成作業(yè)。
4、學員要認真參加教學計劃安排的.學習討論和專題研討。討論前學員應按照討論題認真思考,寫好發(fā)言提綱。學習討論和專題研討中應暢所欲言,形成認真學習、民主討論、積極探索、求真務實的風氣。
5、學員成績考核按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具體要求進行。
6、出勤管理
學員在校期間,應集中精力學習,一般不準請假,但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因病經醫(yī)院證明,需作短期休息的治療者。
(2)個人或家庭有特殊事情者。
考勤管理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詳細記載學員的出勤情況。考勤要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學員請假必須填寫《學員請假報告單》,教務部門要建立請銷假制度,并負責在學員《學習培訓情況登記表》上記載。
四、生活管理
1、以飽滿的熱情、進取的精神、認真的態(tài)度參加培訓學習。
2、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向班主任(學校)請假,待批準后,方可離校。
3、專心聽課,勤于思考,積極參加討論和實踐,認真作好課堂筆記,及時復習所學知識。上課時,不講話,不抽煙,不使用手機,不做與課堂無關的事情。
4、講文明、講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不玷污、損壞墻壁和宣傳標語。每天輪流打掃教室、寢室、廁所等場所的衛(wèi)生,保持地面干凈。
5、節(jié)約水電,及時關電關水,做到人離燈熄水停。
6、愛護公共財產,及時關好門窗,借學校物件及時歸還,損壞和遺失公共財物照價賠償。
7、按時就餐、文明就餐,每八人一桌,待人齊后一起開餐。愛惜糧食,尊重工友。自配飯盆,自洗飯盆。
8、聽從安排,服從管理,遵紀守法,道德高尚。不打架斗毆,不聚眾鬧事,不賭博,不參與違法活動,若發(fā)現違反者,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移送公安司法機關懲處。
9、加強安全防范,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隨時落好門鎖。注意人身生命安全,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民辦學校學員管理制度4
一、考勤與紀律管理制度
1. 每周上課與上機時間規(guī)定(特殊情況除外):
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30-12:30 下午1:30-5:30 晚上6:30-8:30
2.學員因有緊急事情請假不超過一節(jié)課者,可直接與本班輔導老師請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上課一節(jié)課以上三節(jié)課以下的,必須到教務處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教務處與其家長溝通同意后,方可批假。未辦理相關手續(xù)者按曠課論處。
3.請假三節(jié)課或三節(jié)課以上的,辦理辦法如下:
A、生病需要住院或休養(yǎng)(憑正規(guī)醫(yī)院的診斷證明);
B、工作單位有事(就業(yè)班學員憑單位證明,不包括入學前聲明的學員);
C、回校參加考試(出示相關證明,如準考證等);
D、直系親屬病重或發(fā)生意外(出示能夠說明情況屬實的證明);
E、出國(憑入境簽證)等特殊原因需要請假者,則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到教務處辦理相關手續(xù),經家長與校方溝通后,方可批假。
4.如果未辦理手續(xù),也不與學校溝通聯系,長期不到校超過半個月者,按自動退學論處,所有后果由學員個人承擔。
5.學員必須在每科考試前主動到教務處領取《課程表》,如由于個人原因未及時領取者,耽誤課程后果自負。
6.對于簽訂《人才就業(yè)培訓暨推薦協議》(以下簡稱就業(yè)協議)的學員規(guī)定如下:
A、各科成績有不合格的,不予推薦就業(yè);
B、所有科目的出勤總和達不到85%的學員,不予推薦就業(yè);
C、在校期間有嚴重違紀行為,并得到書面處分的學員,不予推薦就業(yè);
D、無正當理由未按要求修完所有課程的學員,不予推薦就業(yè);
7.準假的學員必須在假期截止日期內及時返校并到基地教務處銷假;在規(guī)定假期內未能及時返校的學員,如有特殊原因,應及時與教務處聯系,如果在假期截止日仍未返校者,也不與校方聯系者,按曠課論處。
8.經批準可以請假的學員因請假而造成的長時間缺課、延長學期、影響就業(yè)等相關后果由學員個人承擔。
9.每個學員在校學習期間有總分100分的考勤分,每遲到一次扣2分,每曠課一次扣4分,如累計扣分達到20分時將給予口頭警告;如果口頭警告后又累計扣分達到40分后,將給予書面警告處分,并通知其家長;如果扣分累計到50分以上,將給予書面記過處分,取消其就業(yè)協議,不與推薦工作,并通知其家長;在記過處分后仍不悔改,情節(jié)嚴重者,學校將直接開除學籍。
10.組織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安定團結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11.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guī),受到司法部門處罰者。:
□被處以拘役、勞教、判刑(包括緩刑或管制)者,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凡被處以治安警告或處罰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惡劣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2.偷竊、搶奪、詐騙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物者,除追回贓物、贓款外,根據情節(jié),給予以下處分:
□違紀、違法、犯罪案值在200元以下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記過處分;案值在200元以上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或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屬作案情節(jié)惡劣、影響極壞或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為作案者提供情報、作案工具或為作案者放哨窩贓、銷贓者與作案者同論。明知是贓物而買者,除退回全部贓物外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扭送司法機關處理。
13.損壞公共財物及他人財物者,除賠償損失并給予兩倍罰款外,對故意損壞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損壞公、私物品的價值不滿100元者,給予警告處分。
□損壞物品價值100元以上者(含100元),不滿200元者,給予記過處分。
□損壞公物情節(jié)惡劣,認錯態(tài)度不好者,給予勒令退學,以上情節(jié)均照價加倍賠償
14.尋釁滋事參與打架斗毆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如下處分:
□引發(fā)打架事件的責任者,因不守秩序、不聽勸阻,用語言或其它手段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事端者,雖未動手打人,但造成后果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策劃者策劃打架未造成后果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造成后果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策劃、糾集或勾引勾結非本校學生打架者、策劃并參與打架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打架者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
(1)毆打他人或互毆,尚未致傷害者;
(2)持械打人,加重一級處分;
(3)先動手打人者,加重一級處分;
□參與者:
(1)以"勸架"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態(tài)擴大造成他人傷害者,與持械打人同等處理。
(2)參與聚斗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為他人提供兇器者,與持械打人者同等處理。
□事件目擊者故意為他人作偽證并給調查造成困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處理打架事件過程中,利用財物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私下解決或組織他人提供偽證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打架斗毆之肇事者按學校處理意見,賠償受害者的經濟損失并承擔醫(yī)療及其他必要費用,對拒不執(zhí)行學校處理意見,加重一級處分。
□觸犯刑法者,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5.參與賭博者給予如下處分:
□在校園內利用麻將等工具進行賭博者,或為賭博者提供條件者,給予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
□在校內為首并屢次賭博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勾結校外人員聚眾賭博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16.對品行不端者,給予如下處分:
□辱罵威脅他人,經制止、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造謠、誣陷、中傷他人,未造成后果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采取各種方式或手段污辱、威脅或毆打教師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至開除學籍的'處分。
□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或學校管理人員依法或依校規(guī)校紀執(zhí)行公務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違反學校對于勤工助學活動的有關規(guī)定,參與走私、販私、非法經商和非法倒賣者,觸犯法律、法令、法規(guī)的按第五條處罰,其他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7.道德敗壞、生活作風越軌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如下處分:
□學生宿舍留宿異性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非法同居、發(fā)生性行為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道德敗壞,有流氓滋擾行為者,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看淫穢書刊、錄相、光盤等行為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組織觀看者,給予記過以上的處分。
□涂寫、書畫淫穢文字、畫像或制作、復制、傳播、隱匿淫穢物品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對賣淫、等當事人,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對隱匿、宿娼等當事人,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18.參加邪教組織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19.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違反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造成一定的影響者,給予記過(含記過)以下處分,對造成秩序混亂,情節(jié)嚴重或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20.本條例沒有列舉的違紀行為,但確應給予處分的,可參照相類似的條款做出處理。
21.凡違反本條例兩款以上者,在最高處罰上加重一級處理。
22.違紀學生有下列情形者,給予從輕或從重處罰:
□從輕者:違紀后立即主動向有關部門報告,事實清楚,認錯態(tài)度很好并有立功表現的。
□從重者:
(1)違紀后,認錯態(tài)度不好的;
(2)對檢舉人、證人威脅或采用種種方式打擊報復的;
(3)違紀者隱瞞事實真像的;
(4)違紀者故意拖欠賠款或其費用的;
(5)屢教不改的。
23.處分決定均應存入學生個人檔案,不得撤銷。
24.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的學生不發(fā)給學校的任何學習證明,就業(yè)協議自動生效失效,不退學費,必須按基地規(guī)定的日期離校。
二、考試管理制度
1.學員必須按時參加每門專業(yè)的考試,無故不參加者成績?yōu)?,并取消其沖聽資格。
2.學員考試必須遵守考場紀律,不得遲到;不得交頭接耳互相抄襲;不得大聲說話;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監(jiān)考老師有權利取消其考試資格。凡考試作弊者,按“零”分處理,然后參加補考。
3.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必須按時參加教務處安排的補考。一次補考后,如仍不及格者,將不再安排補考。
4.累計三次取消考試資格者,人才交流中心就業(yè)處將直接收回安置就業(yè)協議,日后將根據其表現考慮是否給予推薦工作。
三、休學、復學管理制度
1.學生具有符合下列情況這之一者都應予休學:
①因病經縣以上醫(yī)院診斷,確需停課治療,休養(yǎng)在六周以上者;
、谝蚰撤N特殊原因,學生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2.學生休學應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并附有關證明(因。,經教務處審核,報基地主任批準。
3.因病需連續(xù)病休的學生,必須在下學期開學時,來校辦理續(xù)休手續(xù),否則以自動退學論處,取消本人學籍。
4.對因病休學而要求復學的學生,需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病愈診斷證明,經學校全面復查,符合復學條件的,到教務處辦理相關復學手續(xù)。
5.如發(fā)現學生在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有違法亂紀行為,將直接取消在校學籍。
四、重聽管理制度
1.學員在學完一門課程后,在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前提下,方可向教務處申請重聽。
2.對于無故曠課二次或遲到三次以上的,不按時完成作業(yè)、不參加考試和不參加實驗課的學生,取消其重聽資格。
3.如果由于辦理了正常請假手續(xù)后,而延誤課程者,可選擇在返校后向教務處提交重聽申請。
4.對于已經辦理重聽手續(xù)的學員,為了保證在規(guī)定學期內完成課程,下一個科目仍要排課,如課程沖突必須以新課為主,其次才能考慮安排重聽。
4.重聽須攜帶重聽申請書與學生證,方可到教務處辦理相關手續(xù)。
5.重聽過程不保證機位。如新生已滿,則不安排重聽學員。
6.重聽的學生必須做到嚴格遵守課堂紀律認真學習,重聽過程如果出現曠課、遲到、早退等,學校將永久性取消其重聽資格。
以上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條例解釋權在北京X北京基地培訓中心。
民辦學校學員管理制度5
為了讓學員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學到更多的知識,以保證我校的教學質量,因此,特對學員學習作以下規(guī)定:
一、學員進入學校學習,必須服從學校的統(tǒng)一安排,并遵守學校有關管理條例。
二、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遲到者需經老師同意才能進教室就坐學習。
三、學員上課時必須配帶學員證,如果發(fā)現未帶學員證,則不能進入教室上課。對于曠課的學員,學校不予補課,責任自己承擔。長期班學員如遲到、早退分別累計達 8次或無故曠課累計達5次者,經學校批評后仍無改正,則責令其重新跟班學習或退學。
四、確實有事不能來上課的學員,應做到事先請假,經任課教師批準后方可用假,并填寫請假條,不超過三次的缺課,給予補課;連續(xù)三次以上的缺課,不再給予補課,重新跟班繼續(xù)學習。
五、根據課程安排,自覺聽課、上機,對不聽課,不參加技能操作的學員及不服從教學統(tǒng)一管理的學員,學不會的學校概不負責。
六、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上課時要定位就座,衣著整齊,不得敞胸露懷、穿短褲、背心、拖鞋,不允許穿奇裝異服。未經老師、班主任同意,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
七、未經任課老師許可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學員按市場價賠償損失。
八、學員上課期間必須將手機調為振動或關機,接聽電話的學員須向任課教師請示,批準后在教室外接聽電話。
九、保持教室衛(wèi)生,禁止亂扔紙屑、果皮和廢棄物,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內吸煙、喝酒。
十、在上課期間,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或操作與學習無關的內容,經教師發(fā)現,取消該學員當天的'聽課或技能操作資格。
十一、學員不得私自帶非本校學員到我校聽課或技能操作,如發(fā)現則取消該學員當天的聽課或技能操作資格。
十二、學員看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如有丟失校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三、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的,一律照價賠償。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
十四、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教室、宿舍,違者將重罰。
十五、嚴禁打架斗毆,尋釁鬧事,嚴禁賭博、吸毒、販毒,違者堅決開除。
十六、學員結業(yè)必須進行課程結業(yè)考試,否則一律不予發(fā)放結業(yè)證,考試不合格者一律不準結業(yè),并與新班一起免費重新學習。
十七、學員有權利向學校如實反應任課教師的上課情況,配合學校對教師的考評調查。
十八、本規(guī)定從頒發(fā)之日起開始實施,請各位學員互相監(jiān)督,認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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