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核實制度
為貫徹實施中國醫(yī)院協(xié)會《20xx年患者安全目標》,提高醫(yī)務人員對患者身份識別的準確性,確保所執(zhí)行的診療活動過程準確、無誤,保障患者的安全,制定如下患者身份核實制度,
患者身份核實制度
。一、實施者在實施任何診療活動前,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為最后確認手段,以確保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二、在標本采集、給藥、輸血、處置等各類診療活動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查對制度,應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識別方法,如姓名、床號等(禁止僅以房間或床號作為識別的唯一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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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核實制度》(http://www.msguai.com)。三、實施診療過程中,對患者準確身份的識別要有具體措施、交接程序和相關文件記錄。
四、對實施手術、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的重癥患者在診療活動中使用“腕帶”作為操作前、用藥前、輸血前等診療活動時辨別患者的一種必備手段。
五、在重癥監(jiān)護病房、手術室、急診搶救室、新生兒等科室使用“腕帶”,作為操作前、用藥前、輸血前等診療活動時辨識患者身份的一種必備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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