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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與“為”之別:《廉頗藺相如列傳》探疑
崔忠建高中語文教材所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文中“沔池會”一段中有這樣的話:秦御史前書曰:“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倍胶竺嫣A相如怒逼秦王擊缶之后,相如就讓趙史官記錄:“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擊缶。”一般人不大會注意這里的“令”與“為”二字的不同。兩句的差別還有一點,就是“秦王與趙王會飲”句。趙御史記錄的沒有這句。在這里我們倒不必在乎這一句話的有無的區(qū)別。我們只分析這里“令”與“為”兩個字。從這里可以看出司馬遷作為優(yōu)秀史家的高超筆法。
在“沔池會”這一段故事中,司馬遷要表現(xiàn)的是藺相如大義凜然、為爭國體不惜一切、大智大勇的氣魄。而要突出這一方面,必須把他放到一個矛盾極為尖銳,甚至達(dá)到極端的場面。在這里,秦王與趙王的會飲,可以說是一個極其恰當(dāng)?shù)膱雒妗?/p>
首先是一個一貫飛揚跋扈蠻橫不講理的秦王,依仗自己的強大勢力欺負(fù)趙王,讓趙王為他奏瑟。秦王表面上聽瑟,而實際上聽瑟之意不在音,是明擺著辱沒趙王人格,以及趙國的國體。如果趙國就這樣啞然罷會而回的話,趙國將在歷史上留下永遠(yuǎn)的污點。(這是用當(dāng)時的標(biāo)準(zhǔn)來衡量,F(xiàn)在恐怕也是如此。)而這對于任何一個有氣有血的人,是難以承受的。更有甚者,秦御史記錄的時候,竟然用了一個上級對下級使用的粗劣字眼“令”字。然而,在強弱不等的勢態(tài)下,趙王無奈地接受了。這樣,秦趙兩國的國君態(tài)勢優(yōu)劣就盡顯無遺了。
而就是在這種場合下藺相如的挺身而出“請奉盆缶”,就顯得高大而威嚴(yán)了。相如毫不畏懼秦王“左右欲刃”的威脅,用“以頸血濺大王”的拼命架勢相要挾,最終逼迫秦王就范。接著藺相如顧招御史記錄,御史記作“為趙王擊缶”。這一個“為”字,是極其耐人尋味!降资鞘裁丛,秦王為趙王擊缶?是怕趙王?自愿?還是……?讀史讀到這段的時候,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想法。這樣,藺相如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陷秦王于更加被動的地位。趙國自然就更勝秦一籌了。
歷來我國史家著史,力求文字簡約而微顯大義。更何況司馬遷是此中名手。所以我們在閱讀分析,或者給學(xué)生講解時須細(xì)心體會這類細(xì)小不起眼的地方。這樣不僅會提高自己的賞閱古文的素養(yǎng),在講課的時候也會得心應(yīng)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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