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游牧民族器樂初探論文
在我國北方的黑龍江流域及大小興安嶺地區(qū),自古以來生息繁衍著蒙古、達斡爾、滿、赫哲、鄂倫春、鄂溫克、錫伯等游牧漁獵民族的先民。數(shù)千年來,他們在這片神奇、豐饒,充滿北國壯麗的土地上,辛勤勞動、彼此借鑒、互相學(xué)習,以其聰明的才智,共同創(chuàng)造了豐富多彩、絢麗耀眼的北方少數(shù)民族傳統(tǒng)音樂文化,從而為豐富華夏傳統(tǒng)文化的藝術(shù)寶庫,做出了不朽貢獻。
一、獨具特色的民族樂器我國北方游牧漁獵民族樂器千姿百態(tài)、琳瑯滿目。這些散發(fā)著濃郁民族特色的樂器,伴隨著他們的勞動、生產(chǎn)、生活及各種民間風俗活動,是他們表達感情世界和精神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些樂器按照音樂的屬性可分為以下兩大類:
(一)旋律型樂器1.弦鳴樂器。如馬頭琴、四胡(擦奏弦鳴樂器);蒙古箏、火不思、三弦、琵琶(撥奏弦鳴樂器)等。馬頭琴為蒙古族代表性樂器,因琴頭上有馬頭型雕飾,故稱馬頭琴。其獨特的外形,以及引人入勝、給人以遐想的音調(diào)色彩,深受本民族熱愛。其音色柔和渾厚,悠揚婉轉(zhuǎn),整個琴身由共鳴箱、琴桿、弦軸及弓子等部分構(gòu)成。演奏時,將共鳴箱放入兩膝之間,琴頭左傾,左手扶琴按弦,右手運弓,近似拉弦樂器。除運用于民歌演唱和說唱藝術(shù)伴奏外,還用于獨奏。三弦為滿族民間樂器。其歷史悠久,為唐代渤海國撥奏弦鳴樂器。后世有的稱锨琴、鍬琴、渤海琴等。其最先用于滿族說唱八角鼓伴奏,后成為單弦牌子曲(原為八角鼓表演形式之一)及各種北方大鼓(京韻大鼓、西河大鼓、木板大鼓等)的主要伴奏樂器。16世紀末,此樂器傳入日本,今日本之樂器三味線,就是三弦的衍變樣式。2.氣鳴樂器。如鷓鴣、鹿哨、龍笛等。鷓鴣為金代女真族氣鳴樂器,因其奏《鷓鴣》一曲而得名。該曲為女真人在長期的生產(chǎn)生活實踐中,模擬大森林中鷓鴣鳥如歌唱的鳴叫而逐漸形成的曲調(diào)。鹿哨又稱鹿笛,以吸氣發(fā)聲。與之相配的還有以吹氣發(fā)聲的犭罕笛,為鄂倫春族的一種樂器,同時也是用于誘捕獵物的狩獵工具,為角制,現(xiàn)以木制(多為樺樹皮)為多。每逢金秋季節(jié),正是各種鹿的發(fā)情與交配期,此時,獵人用鹿哨模擬各種公鹿的叫聲,以引誘母鹿循聲而來,將其最肥胖者捕殺之。鹿哨音色尖細,筒音約在f3—a3之間,且吹奏省力。①
(二)節(jié)奏型樂器1.膜鳴樂器。如手鼓、單鼓、抬鼓、八角鼓等。手鼓,民間稱抓鼓,滿族語稱“伊姆欽”,為抓型單面鼓,是北方少數(shù)民族薩滿祭祀音樂中的代表性樂器。凡信仰薩滿教之北方各游牧漁獵民族都流行此種樂器。其鼓形有橢圓形、蛋卵形和正圓形之分,以前兩種為常見。演奏,以單點為基礎(chǔ)構(gòu)成鼓套,并根據(jù)薩滿表演的快、慢、力度等變化,使節(jié)奏產(chǎn)生豐富多彩的變化。手鼓之演奏,并非完全器樂化,而是伴之以舞蹈,帶有強烈的表演性,其演奏方法,與舞蹈的動作、姿態(tài)密不可分。②2.體鳴樂器。如腰鈴、晃鈴、鈴桿、銅鈴、銅鏡、響刀、拍板、花棍、口銜琴、節(jié)等。腰鈴又稱搖鈴,滿族語稱“西沙”,是薩滿祭祀音樂中另一種重要樂器,由腰帶、襯裙、錐鈴、系環(huán)等部分組成。大的腰鈴演奏,除圍在腰間外,還可拿在手中演奏;小的腰鈴則只拿在手中演奏。腰鈴常與手鼓與其它樂器合奏,主要演奏技巧有甩、擺、頓、顫等,其富于節(jié)律式的音響,與變化多端的鼓聲(點)相合,給薩滿以無窮的力量與勇氣,以驅(qū)趕、驚嚇妖魔鬼蜮?阢暻儆址Q口弦,是一種撥奏體鳴樂器,其稱謂因民族而異:鄂倫春族稱“朋努化”、鄂溫克族稱“崩龍刻”、達斡爾族稱“木庫蓮”、赫哲族稱“空康吉”,有竹質(zhì)和金屬兩種,以鉗形為常見。演奏方法為左手執(zhí)琴,將有簧一端輕咬于齒間,簧尖露出唇外;右手食指向左右撥動簧尖而發(fā)音。其音色細膩、秀美,似金屬聲,可吹出歡樂和悲傷的簡單曲調(diào)。
二、北方游牧漁獵民族民間器樂的基本特征北方游牧漁獵民族民間器樂文化內(nèi)涵豐富,民族及地域特色鮮明,其基本特征概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樂器本體屬性的多重性1.演奏。演奏是樂器第一也是最本質(zhì)的屬性。這些樂器,以弦鳴樂器體現(xiàn)其演奏屬性最為典型,其它則是一些膜鳴、體鳴樂器。一般多為單一地進行演奏,但也有一個人同時演奏兩種以上的樂器。如薩滿祭祀中,手鼓與腰鈴(由薩滿)同時演奏。其富有節(jié)奏感的似金屬撞擊的腰鈴音響,與震耳欲聾、變換多樣的鼓聲融為一體,為薩滿的舞蹈表演助節(jié),強化氣氛。2.表演道具。一些樂器并非只是用于演奏,有的本身也是作為表演和舞蹈的道具而存在的。如響刀(亦稱神刀,滿族語稱“哈爾馬力”),除在演唱隨其節(jié)奏雙手搖動(上下點《三點》)外,它還另做手持道具,就如戲曲武將手中的大刀、長矛一樣。如野祭中豐富多彩的歌舞嬉戲表演:一些大神掄刀飛叉,以及祭后薩滿擊鼓舞刀凈宅、驅(qū)邪,都需有此高超的技巧,體現(xiàn)了響刀作為體鳴樂器的多重性特征。3.飾物。即裝飾之物,有美化之意。如腰鈴,是由腰帶、襯裙等部件組成,其形制是把其中的錐鈴直接拴結(jié)在腰間演奏。但從外觀上,腰鈴及其整體,對于薩滿的藝術(shù)造型上,則有其美化的作用。它與身穿的繡花長袍,頭戴鈿子,足蹬花厚底鞋,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換言之,其演奏時是樂器,不演奏時是裝飾之物。
(二)樂器使用的共通性綜觀這些樂器,大多數(shù)不為某一民族獨有,而是各民族通有。如口銜琴,除蒙古族外,為滿、達斡爾、鄂倫春、鄂溫克、赫哲、錫伯等族共有。又如四胡,它是蒙古、達斡爾、赫哲族等民族共同使用的樂器。再如薩滿祭祀中使用的一些膜鳴和體鳴樂器,更為大多數(shù)民族通有。這種特征,我們還可進一步擴展。如居住在四川茂汶的羌族,因也信仰薩滿教,故其羌鈴鼓(又稱羊皮鼓),大體與滿族等薩滿祭祀中所用之手鼓相似。這說明音樂的共通性特征是由統(tǒng)一的文化淵源所決定的。
(三)形態(tài)特征的原始性誠然,在北方游牧漁獵民族民間樂器中,有馬頭琴、四胡、三弦等演奏技巧嫻熟、藝術(shù)表現(xiàn)力強的樂器,但從總體上,這只是少數(shù)。而大量的樂器,則是那些體鳴、膜鳴樂器。這些樂器可以說保留了北方少數(shù)民族器樂的原始形態(tài)。一些樂器在形制、制作材料以及音樂上比較原始;一些樂器,作為一種能發(fā)出樂音,供演奏音樂使用的器具的性質(zhì)、屬性模糊,不確定。又如在薩滿祭祀音樂中,作為體現(xiàn)節(jié)奏特征的“鼓點”居于整個祭祀全過程的主導(dǎo)地位,這正是人類早期音樂萌芽時期的特征之一。而“老三點”基礎(chǔ)性節(jié)奏形態(tài)所呈現(xiàn)的自然性、原生性特征,使我們看到北方游牧漁獵民族民間器樂在其孕育、形成及演化過程中,較好地保留了人類音樂藝術(shù)最古老且富有生命力的細胞。
(四)與其它民族器樂的互融性北方游牧漁獵民族分布錯落交叉,并與其它民族(包括漢族)互相雜居,使其彼此在音樂文化上交流、互融。如現(xiàn)今流行于東北民間的漢族祭祀活動單鼓(俗稱“燒香”),其主要樂器單皮鼓顯然是從滿族薩滿祭祀樂器之單面鼓借鑒而來。至于一些樂器如滿族的三弦,在唐代時期的渤海國音樂中,就有此樂器。但三弦則是源自于秦漢兩朝時期,漢族人創(chuàng)造的一種叫作“弦鼗”的樂器。①又如錫伯族的薩滿祭祀樂器“額墨”(形同手鼓),其制作,吸收了維吾爾族手鼓的特點,加了小鐵環(huán)②,但保留了原薩滿鼓的演奏方法。
三、自娛?藝術(shù)?宗教北方游牧漁獵民族民間器樂的功能,應(yīng)包括兩個層面:一個是一般性的,即通過樂器本身的性能并結(jié)合樂器演奏技巧的運用,表現(xiàn)和詮釋具有一定內(nèi)涵、意境的音樂作品;另一個是具有的文化、民族和地域性色彩的功能?偫ㄆ饋,包括自娛、藝術(shù)、宗教等三種功能。
(一)自娛功能自娛應(yīng)是樂器的第一功能。在北方游牧漁獵民族的諸多樂器中,有一部分自娛性很強的樂器,如口銜琴,其一般在狩獵、捕魚、放牧及日常生活閑暇時拿出來吹奏,或在林中模擬雀鳴、雁叫(達斡爾族著名口銜琴藝人寶約能演奏出十幾種鳥叫聲)③,或在河邊男女談情說愛時一邊吹奏一邊用手勢與對方交流。舊時,錫伯族婦女每個家庭均有兩三個“墨克納(口銜琴錫伯族音譯)和“伯爾登”(一種用高粱秸稈制成的原始吹奏樂器,奏時將高粱稈切口處含在嘴里,用手指尖彈撥秸片,奏出簡單旋律),以供娛樂所用。又如達斡爾族的簡易小笛(用蘆葦和嫩柳枝皮制作),其無固定形制,邊制作(打孔)邊吹奏,自稱“皮昌調(diào)”。此類樂器還有海螺、牛角、鹿哨等。這些自娛性樂器,一般具有就地取材、制作簡單和音域較窄的特點。
(二)藝術(shù)功能所謂藝術(shù),就是通過(樂器演奏)塑造音樂形象表現(xiàn)和反映社會生活及作者的思想感情。但從藝術(shù)的欣賞角度,其功能則在于它的美感作用,即滿足聽眾的審美心理愉悅。故此,不是所有的樂器能擔此任。從現(xiàn)實看,只有少量的弦鳴樂器具備此功能。其表現(xiàn)為:1.樂器構(gòu)造形制完備。與其它類別樂器相比,弦鳴樂器在構(gòu)造上較完整、齊備,大都由發(fā)音箱、琴桿、琴弦、琴弓(撥奏弦鳴樂器無)等部件組成,其音域?qū)拸V、定弦多樣。如馬頭琴,傳統(tǒng)上就有三種定弦。近代,馬頭琴制作工藝有很大改進,如選用小提琴木料,共鳴箱正面選用蟒皮和桐木板,琴弓改為類似大提琴弓等,大大提高了樂器的藝術(shù)表現(xiàn)力。2.演奏技巧嫻熟、高超。弦鳴樂器在演奏技巧上,都已達到嫻熟程度。如馬頭琴、四胡,在弓法上有連弓、分弓、連斷弓、顫弓、跳弓、飛弓等;左手指法則有揉音、泛音、滑音、顫音等。當代,由于受到西方弦鳴樂器(如大提琴)的影響,引進了一些新的技法(如雙音和聲音程指法),從而提高了這些樂器的藝術(shù)感染力。3.涌現(xiàn)眾多演奏家。如蒙古族馬頭琴演奏家色拉西是著名馬頭琴大師、教育家,其質(zhì)樸、蒼勁和深沉、凝重的`演奏風格,深受族民歡迎。他演奏的樂曲,大量來自本民族的傳統(tǒng)民歌和英雄史詩陶力的唱腔曲調(diào)。又如四胡演奏家鐵鋼,擅演奏中音四胡,其純凈、渾厚、抒情和婉轉(zhuǎn)的情調(diào),令聽者如醉如癡。他運用特殊技法,既可表現(xiàn)鳥鳴和潺潺流水,又可模擬吹角放炮和風吼馬嘶等特殊音響效果,而練就的一手同時演奏兩把四胡的絕技,則為世人驚嘆。①
(三)宗教功能宗教功能,亦指民間器樂在宗教祭祀禮儀中的作用。具有此功能的樂器有兩個特點:一是數(shù)量多,二是以體鳴和膜鳴樂器為主。薩滿教為北方游牧漁獵民族大都信仰和曾信仰過的原始宗教。在其宗教的祭祀活動中,這些樂器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1.樂器配置。在民間的薩滿祭祀儀典中,其使用的樂器(以滿族薩滿祭祀為例)主要是手鼓和腰鈴。除這兩種樂器外,在特殊的儀式中還有鈴桿(滿族稱“轟勿”)、拍板(滿族稱“嚓啦器”)等。如以下兩種儀式:(1)請神儀。為滿族民間薩滿祭祀初始的基本程序。主要通過薩滿這一橋梁和使者,進行人與神的溝通與交流。其樂器的演奏,在于創(chuàng)造或烘托出一種神秘、空幻,使人神情恍惚的似脫離凡間的意境與氛圍。此時祭祀的樂器配置為:手鼓(5)、腰鈴(2)、抬鼓(1,滿族稱“同肯”)、拍板(2)等。其中腰鈴由兩個手執(zhí)手鼓之男女薩滿演奏,主祭薩滿則擊鼓和演唱神歌。余者附和,或擊鼓搖鈴,或載歌載舞。(2)背燈儀。為夜間舉行的祭祀,是民間薩滿祭祀的重要儀式。入夜,熄燈撤火,閉門遮窗。在漆黑之夜中,眾神靈在拍板的節(jié)奏聲及沉悶的鼓聲中,從冥冥夜空中緩緩走來,其境陰森可怖,帶有濃烈的宗教色彩。祭祀時的樂器配置為:手鼓(5)、腰鈴(2)、抬鼓(1)、鈴桿(2)、拍板(2)等。其演奏方式為:手鼓、抬鼓為站立演奏;腰鈴、鈴桿,坐在凳上“頓奏”。其中抬鼓由主祭薩滿領(lǐng)奏,手鼓由輔祭者演奏,其余樂器則隨聲和之2.節(jié)奏———鼓套。滿族民間薩滿祭祀音樂的鼓套主要有“單點”、“三點”、“五點”、“七點”,以及在此基礎(chǔ)上的變化形式。實際演奏中,其鼓點的變化多端而豐富。從以上各“點”的記譜可以看出②,其節(jié)奏的類型大致為兩種:平均型和短長型(當然,實際的演奏,會比這兩種多)。此種節(jié)奏型具有平樸、單純、和順及動力感的特點,這與薩滿祭祀音樂在整體上的內(nèi)在律動和感情相吻合。而為神歌演唱的伴奏,一般只運用手鼓、抬鼓、拍板、腰鈴等四件樂器。伴奏的節(jié)奏型,也是以上兩種(平均型和短長型),即采用“七點”的鼓點伴奏。北方游牧漁獵民族民間器樂作為該民族群體傳統(tǒng)音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特定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環(huán)境下形成的,從一個側(cè)面體現(xiàn)了該民族群體音樂文化的獨特個性和藝術(shù)價值、審美價值。深入探討其民族器樂文化的特征、功能,以及發(fā)展衍變規(guī)律,對于我們透徹地認識和了解北方游牧漁獵民族的傳統(tǒng)音樂文化,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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