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期貨交易中資金調撥人的權限范圍是什么
「案情」B糧食儲運貿易公司與R期貨經紀公司于1995年11月28日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由R公司代理B公司從事S商品交易所紅小豆品種的套期保值交易。協(xié)議中授權B公司從事S商品交易所紅小豆品種的套期保值交易。協(xié)議中授權B公司職員王某為指令下達人和資金調撥人,全權負責公司的期貨交易。簽署協(xié)議后,R公司即為B公司設立了077專用編碼,B公司隨后劃入10,000,000元保證金開始交易。同年12月,王某向R公司提出他的一位朋友方某了要做一點紅小豆套期保值交易,已經委托他為全權代理 人,要求另外開立一個帳戶。R公司于是為王某設立了066專用編碼,但雙方沒有就066編碼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之后,王某從方某處拿來1,200,000元現金作為066編碼保證金,進行賣出套期保值交易。1996年1月,066編碼保證金不足,R公司要求王某追加保證金。否則就要對066編碼進行強制平倉,王某要求不對該帳戶進行平倉,雙方經過協(xié)商,王某給R公司寫了一份保證,“066客戶在交易中所有浮動虧損暫由077客戶帳單上資金護倉”。此后,因R公司未能使066編碼的紅小豆完成交割,王某只能在1996年5月10日全部將其平倉,066編碼出現穿倉虧損360,000元。與此同時,077編碼進行交割后尚余保證金80,000元,當B公司辦理清戶手續(xù),要提取077編碼所余資金時,R公司根據王某的上述保證從077帳戶中扣除了360,000元彌補066編碼造成的穿倉損失,只將余款520,000元返還B公司。B公司提出交涉,認為066編碼的交易與該公司無關,要求R公司立即返還扣留的360.000元資金,但遭到R公司拒絕。為此,B公司向提起訴訟。
「爭議」
B糧食儲運貿易公司認為:
066編碼并非我公司所開立,王某的保證也純屬個人行為,066編碼的虧損與我公司無關,R公司以我公司077編碼中的資金彌補非我公司所有的066編碼的虧損毫無道理,理應返還所扣留的我公司資金。
R期貨經紀公司認為:
066編碼與077編碼是我公司為B公司提供的兩個編碼,066編碼中的資金是由B公司的資金調撥人王某劃入的,資金收據上都有王某的簽字,另外還有王某寫的保證,這些都說明066編碼和077編碼都是B公司所開立的,我公司根據B公司的資金調撥人王某的保證,扣留360,000元資金彌補穿倉損失是合理合法的,并無過錯。
「評析」
①066編碼與077編碼是否同為B公司所有。
根據案情,077編碼是R公司專為B公司開立的,對此雙方都無異議。關鍵的分歧在于066編碼是否為B公司的專用編碼,對于這一點B公司否認,而R公司肯定。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及S商品交易所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一般都是要求實行“一戶一碼”,即一個客戶必須且只能有一個代理編碼。但是,由于這一制度不夠完善,在實踐當中有許多問題。因此,“一戶一碼”或“多戶一碼”的現象仍大量存在。要區(qū)分是否為“一戶多碼”,一般根據代理合同的約定或補充約定,也有的經紀公司建立單獨的帳戶登記卡加以明確。在本案中,開立066帳戶時沒有簽合同,也無其他的約定或帳戶登記卡,因此,只能根據入金情況進行判斷,由于兩個帳戶的資金來源不同,應當視為不是同一個客戶,除非R公司能提出相反的證據,這里須明確一點,由于一般情況下都是一戶一碼,因此,對于一戶多碼的情況,經紀公司須負舉證責任。在本案中,如果R公司不能證明066和077編碼同屬B公司所有,則應推定066編碼不是B公司所有。此外,在王某給R公司寫的保證中也明確提到是兩個客戶,并為R公司認可,這也可以作為一個證據。而R公司僅憑066編碼的資金是由王某(B公司的資金調撥人)打入的便 認定該編碼也是B公司的,這種觀點缺乏依據,不能成立。
②王某出具的保證是否有法律效力。
這份保證的用語模糊,含義不清,這里不妨分析一下:
[1] [2]
【期貨交易中資金調撥人的權限范圍是什么】相關文章:
調撥04-30
各類資金審批權限一覽表04-29
權限04-29
調撥管理制度11-26
“詢問法”在語文教學中的應用范圍04-30
管理的工作職責與權限04-30
范圍04-30
期貨交易心得04-25
論擴大法定繼承人范圍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