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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及大宗交易系統(tǒng)正式運行事項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各相關機構:
本所將于2003年8月20日起,正式使用大宗交易系統(tǒng)辦理大宗交易業(yè)務,同時,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所會員和擁有本所專用席位的機構,如要參與大宗交易,應通過本所網站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并取得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頒發(fā)的有效數字證書,方能成為本所大宗交易用戶。
二、本所會員和擁有本所專用席位的機構參與大宗交易,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本所業(yè)務規(guī)則和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內部大宗交易用戶的管理、使用,保證大宗交易的正常進行。
三、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tǒng)的Internet接入網址為<http://61.152.172.80>;備用Internet接入網址為<http://61.129.103.80>.
四、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14:30-15:00登錄本所大宗交易系統(tǒng),進行開始前的準備工作,在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tǒng)操作界面獲取當日成交的交易記錄。
五、大宗交易當日成交的交易記錄將通過本所寬帶廣播系統(tǒng)發(fā)送。
六、正式使用大宗交易系統(tǒng)辦理大宗交易業(yè)務后,原人工辦理方式停止。
七、本所會員和擁有本所專用席位的機構如在交易日前一天16:45之前辦理完成注銷大宗交易用戶相關流程,則該交易日大宗交易系統(tǒng)將取消其大宗交易交易資格。
八、大宗交易有關業(yè)務要求、技術資料詳見本所網站(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會員專區(qū)->業(yè)務支持->大宗交易->”。
九、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自2003年8月20日起施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關于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及大宗交易系統(tǒng)正式運行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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