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自由化趨勢下的農產品貿易保護
一、農產品貿易保護的發(fā)展及引起的問題農產品貿易保護是世界各國為保護農業(yè)而使用的手段,其側重點是通過國境與國內一系列政策措施對農產品的進出口貿易進行保護。它包括邊境保護和國內支持兩個方面。邊境保護是利用各種關稅與非關稅壁壘對農產品貿易進行保護;國內支持是指為保證穩(wěn)定的貨源、優(yōu)質的農產品、舒暢的流通體系、高效的經銷網絡、多元化的市場結構和合理的價格體系而對農產品實施的生產、開發(fā)、價格和市場方面的保護,其目的在于提高本國農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1]。農產品貿易保護是農業(yè)保護政策最為突出的代表,而其實施的效果也是整個農業(yè)保護政策實施效果的最終體現(xiàn)。
雖然貿易保護在工業(yè)化時代就已經非常普遍,但為了保障工業(yè)的發(fā)展,對于農業(yè)卻一直是采取剝奪的歧視態(tài)度。直至20世紀,隨著部分國家工業(yè)化的完成,經濟得到了顯著發(fā)展后,政策才逐步轉向有利于農業(yè)的方面,對農業(yè)的保護才真正開始,所以對農業(yè)的保護通常都是發(fā)生在發(fā)達國家的。這些國家通過各種保護措施,扶持農業(yè),提高本國農產品的競爭力,表現(xiàn)在貿易上最明顯的就是“獎出限入”。雖然這種保護提高了農產品的價格,但由于在發(fā)達的經濟中,只有很少部分的勞動力在農業(yè)中就業(yè),并且工資收入者的實際收入受食品價格的影響大大減少,因此,對于提高農產品價格的政策,幾乎不存在有組織的反對力量。從20世紀30年代美國農業(yè)的保護政策開始,到60年代歐共體的共同農業(yè)保護政策,以及亞洲的日本、韓國的農業(yè)保護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本國農民的收入,增加了本國農產品的供給。在國際貿易上則表現(xiàn)為歐美農產品大量剩余,補貼出口;日、韓農產品生產成本極高,而進口關稅壁壘難以逾越。這種情況在80年代達到了一個頂峰,發(fā)達國家對農產品的貿易保護愈演愈烈,其特性顯露無遺。
但是,原有的農產品貿易保護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問題,對國際貿易和各國的農業(yè)生產都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1.農產品國際貿易發(fā)展緩慢,秩序混亂。在國際貿易領域內,農產品貿易處于一個極其特殊的地位。由于農業(yè)所具有的基礎性地位,關聯(lián)著糧食安全、環(huán)境保護、國內政治等諸多因素,所以在GATT(關貿總協(xié)定)時代,雖然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不斷深入,但農產品的國際貿易一直游離于國際貿易自由化的體系之外。盡管經歷了長期談判,可在農產品貿易方面的進展非常有限。這在一方面導致了農產品國際貿易發(fā)展相對緩慢,在過去的半個多世紀里,工業(yè)制成品的平均關稅已經從40%降到了4%左右,而農產品的關稅卻仍然停留在40%~50%之間。同一時期,工業(yè)制成品貿易總額放大了近17倍,而農產品貿易總額則還不到6倍;另一方面,多邊談判的停滯不前,也使得國際農產品貿易缺乏必要的約束,各國各自為政,國際農產品市場處于無序狀態(tài)。
2.各國間貿易摩擦加劇,市場動蕩。可以說,在GATT時代,各國出臺的農產品貿易保護政策,基本上屬于各國內部的事務。但各國的貿易保護政策交疊在農產品國際貿易的市場上時,會彼此關聯(lián)、制約、影響,乃至發(fā)生沖突。由于各國的農產品貿易保護政策保護高成本的生產和替代進口,并支持不太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出口,這常會破壞出口市場的秩序,使進口市場縮小,競爭加劇,造成農產品國際貿易的摩擦。在烏拉圭協(xié)議達成之前的幾十年中,大量的歐美和日美貿易政策的爭端都涉及到農產品。而且,一旦外部條件發(fā)生變化,就會對農產品的國際貿易秩序產生劇烈的沖擊,危及到一些國家農產品的供給安全。同時,實施農產品貿易保護的國家,其保護政策會使農產品的國內市場價格與國際市場價格隔離,導致國際市場價格嚴重扭曲,國際國內兩個市場脫節(jié),使得經濟資源浪費巨大。專家測算,如果解除世界農產品價格的扭曲,將可能給世界帶來560億美元的福利。
3.農業(yè)生產效率低下。農產品應依據各國的自然稟賦進行生產,并通過國際貿易進行交換,可達到世界福利的最大化。但是,農產品貿易保護措施的實施,抑制了國內對農產品的消費,減小了進口,促進了出口,導致了農產品貿易流向的扭曲,并使得國際市場價格疲軟與波動。如歐共體在成立之初,許多國家還是農產品凈進口國,由于保護政策的實施而迅速地變成了凈出口國。有補貼的出口壓低了世界市場價格,并使未受保護的、具有生產優(yōu)勢國家的生產者受損,減少乃至放棄生產;而獲得補貼,沒有生產優(yōu)勢國家的農產品生產者反而會大量生產,以獲取補貼。據估計,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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