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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鈴木大拙、印順禪宗研究方法之比較
一
在學術研究中,方法的選擇固然不是決定一切的,但確實不可須臾或缺,有的學者甚至終生從事方法問題的探究。禪宗研究更因為研究對象本身宗教與哲學、信仰與理性、超越與參與的互相交錯,方法尤其百花齊放。例如胡適是在歷史觀念指導下的客觀求證,鈴木則是在信仰基礎上超二元對立的主觀詮釋。前者藉材料考據(jù)史實,后者則以體悟為人道途徑。印順既不排斥歷史觀念,故治史也是考證的,同時他也否認禪的本質除了自證、體悟是無法證明的傳統(tǒng)觀念。因此,他把注意的焦點放在可以言說的“現(xiàn)實時空的方便”上,而采取比較和分析的方法。
在《禪宗在中國——它的歷史和方法》那篇著名的論辯文章中,胡適說:“我們只有把禪放在它的歷史背景中加以研究……才能予以正確的理解!边@正是鈴木大拙全盤否定的那種“對歷史背后的行為一無所知”的歷史方法。這里所謂的歷史背景無疑是對史料真?zhèn)蔚谋孀R和取舍,也就是胡適的實證主義的方法。
有人曾評價說,胡適之所以能風靡一時,“不是因為有什么系統(tǒng)的大貢獻……只是為了實驗主義的歷史意義和價值”〔1〕, 此話不無道理。胡適處處講“拿證據(jù)來”的科學方法,不僅在治學方法上但開風氣之先,而且在新舊交替的社會變革中,大有推倒一切的氣概。自然在禪宗史研究中也不例外。
胡適晚年曾總結說:他一生治學“都是圍繞著‘方法’這一觀念打轉的!椒ā瘜嵲谥髟琢宋宜氖嗄陙硭械闹觥幕旧险f,我這一點實在得益于杜威的影響。”接著他引用了杜威的一句話:“那種(形式邏輯——三段論式的邏輯)便是用一般真理去支持那些沒有它支持就站不住的事物。”胡適解釋說:“這是什么意思呢?杜威認為亞里斯多德的形式邏輯之所以能在中古歐洲更完滿地復振的道理,就是因為教會正需要形式邏輯來支持一種信仰體系。這一思想體系如無形式邏輯的支持,便要支離破碎,根基動搖。”
換句話說,形式邏輯是為了支持那些扭曲了的信仰體系而存在的。在中國,墨家“三表法”的推理法則就是關于鬼神存在和真實性的形式邏輯。至于佛教的“因明”,對佛教更是活力無邊。它們像“三段論”一樣,“都是利用這一智慧工具來支持那些沒有它支持就要搖搖欲墜的事物、觀念和信仰!”〔2〕對形式邏輯的否定, 便是胡適實證主義方法形成的前提。
胡適還指出,杜威由疑惑到假設終至求證而圓滿解決的系統(tǒng)思想,“幫助了我對一般科學研究的基本步驟的了解”。他還認為,諸如考據(jù)、考證這些傳統(tǒng)的治學方法,就是“有證據(jù)的探討(無征不信)”,也即赫胥黎稱之“薩迪法則”的。
由此可見,胡適治學的方法實際就是“懷疑”和“求證”相結合的方法,也是排斥邏輯的。他要的是“實證”而不是“推理”,靠的是資料而不是邏輯!鈴木批評他采用邏輯法,實在是冤枉了這位“實證”先生。在這一點上,他們二人倒有相通之處:都強調直面現(xiàn)實。不過胡適要的現(xiàn)實是載于典冊的“真實”,鈴木的現(xiàn)實則是存在和心靈的親合。
胡適曾經(jīng)非常自信地說,他對中國思想史研究,早在三十年代初就有一樁原始性貢獻,那就是對與神會有關的四部手鈔本的收集與詮釋。這種“收集與詮釋”就是他研究禪宗的“新觀念、新方法”。
對他自己謂之的新方法,胡適在他所作的《中國禪學之發(fā)展》的長篇報告中,一開始就作了詳細的解釋。首先他批評:無論是中國還是日本研究禪學的,“大都用一種新的宗教態(tài)度去研究。只是相信,毫不懷疑!薄捌浯蝿t缺乏歷史的眼光!钡谌褪恰皩τ诓牧系氖占疾蛔⒁狻。接著他說:“我研究禪,不能說完全沒有上述的缺點,不過民國十五年,我到巴黎,即存心收集資料”。“存心”二字,在說明胡適的方法方面太重要了。也就是說,他是由于心存疑惑,為了推翻舊說而在資料堆中“求證”的。事實上,他的方法確實有些與眾不同,那是以懷疑為前提,以歷史為背景,以資料為佐證的“實證思維術”。其實,這也正是乾嘉諸老早已采用過的“無征不信”的考據(jù)法,即他謂之與赫胥黎叫作薩迪法則“有其相通之處”的科學法則。
首先,胡適對當時所存的禪宗史料是持懷疑態(tài)度的。他認為禪宗大師“都愛做假”,神會就是一個“大騙子”和“作偽專家”,道原、契嵩、贊寧也“妄改和偽造”禪宗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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