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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重型汽車、發(fā)動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標準
為了嚴格控制汽車污染物CO、HC、NOx和PM等的排放,我國于2001年4月16日起實施相當于歐Ⅰ、歐Ⅱ法規(guī)的GB 17691-2001<車用壓燃式發(fā)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簡稱舊標準),今年4月,我國又發(fā)布了相當于歐Ⅲ、歐Ⅳ法規(guī)的GB 17691-2005<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fā)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簡稱新標準),標志著我國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達到了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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