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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色范仲淹
野色是北宋范仲淹的詩作,詩作敏銳的洞察力以及對大自然的熱愛之情,曠達的胸懷將這首描景詩寫得十分的生動傳神。原文:
野色
作者:范仲淹
非煙亦非霧,冪冪映樓臺。
白鳥忽點破,殘陽還照開。
肯隨芳草歇,疑逐遠帆來。
誰會山公意?登高醉始回。
野色翻譯:
不是煙,也不是霧,它濃密地籠罩著樓臺。白鳥飛來,點破了野色的沉寂;一道斜陽低低地照著,又仿佛一把劍,把它剖開。它怎么愿隨著芳草的消歇而寂滅遠去?我真懷疑,它正追隨著那遠遠的白帆,漸漸到來。有誰能知道山公的情趣,他天天登高遠眺,沉湎野色之中,大醉方歸。
野色字詞解釋:
⑴野色:野外的景色。
⑵冪冪:濃密狀。
⑶歇:消歇,消失。
⑷山公:晉山簡,曾鎮(zhèn)守襄陽,喜酒,常常出外登山游覽,盡醉而歸。
野色背景:無
野色賞析:
首先,他選定了春季這個最豐富多彩的季節(jié)作為背景,然后從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圍中提煉出有代表性的景象來作暗點陪襯,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現(xiàn)了野色的美好。野色既然是無所不在,但又不是實體,詩人馬上把它與煙霧這些流動虛幻、不能觸摸的東西聯(lián)系起來,說它不是煙,也不是霧,但如同煙霧一樣,濃密地映照籠罩著樓臺。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帶有肯定的手法,野色與煙霧當然不是同樣的東西,但有相近的性質,它占據了每一處視線與感覺所能到達的地方。實際上,詩把煙霧也作為野色的一部分寫了進去。首聯(lián)是通過同類作譬,又以樓臺這一實物作參照,說明野色的存在,下面兩聯(lián)也都采用這一方法,繼續(xù)鋪寫。詩說白鳥在野地里飛,把野色給點破;夕陽照著野外,把野色給剖開。野色彌漫,它不愿隨著芳草的消歇而減少消失,又好像追隨著遠處的船帆,漸漸逼近。這兩聯(lián)用了一連串動詞,使表面上看不見、不存在的.東西,通過白鳥、殘陽、芳草、遠帆的動作與變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這種寫法,就好比寫風而著力刻畫草木搖動、落英繽紛,寫月而極力描寫飄浮的云一樣。末聯(lián)“誰會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朧之中翻進一層。山公山簡鎮(zhèn)守襄陽時,經常至習家池飲酒,大醉而歸。作者以山簡自況,說他登山喝酒,歸時醉眼模糊,見到這種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霧非霧”,是寫老眼昏花,這里則是以醉酒眼花,來突出野色的迷離恍惚?傊,無論是物,或者是人,都是為標現(xiàn)野色服務的,都是“虛者實之”的實體。烘托野色的實體,并非實打實地端出來,不是照像式的再現(xiàn),而是實中有虛,因而透過朦朧野色,一幅玲瓏剔透、筆墨淋漓的山水畫就展現(xiàn)出來:天上掛著紅色的夕陽,空中飛著白色的鳥兒,煙嵐籠罩著樓臺,芳草連接著江邊,帆影露出于江中,還有自遠山醉歸的主人。這些景物與野色相映照,虛虛實實,藏頭露尾,如同云中龍,構成一幅美麗迷人的圖畫。在這幅圖畫里,體現(xiàn)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曠達的情懷。詩的用意正是要通過野色和這美麗的畫面來表現(xiàn)作者的樂觀精神。
作者簡介:
范仲淹(989年-1052年),字希文。死后謚號文正,史稱范文正公。為北宋名臣,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思想家,祖籍邠州(今陜西省彬縣)。有敢言之名,曾多次上書批評當時的宰相,因而三次被貶。宋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相當于副宰相。幼年喪父,對下層人民的痛苦感受較深。有《范文正公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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