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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趙店鎮(zhèn)關于幼兒園結構工資及獎勵工資發(fā)放的實施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為了加強幼兒園常規(guī)管理,落實《高青縣幼兒園托兒所日常管理細則》,順利實施新課程改革,增強幼兒園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奉獻精神,努力提高幼兒園管理水平和保教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原則:實施過程性動態(tài)管理,體現(xiàn)多勞多得、優(yōu)勞優(yōu)酬、獎優(yōu)罰劣的原則。
三、結構工資
1、資金來源:每月按幼師人均100元(隨幼兒數(shù)量的增加而增加),由幼兒管理費中撥付,用于發(fā)放結構工資。
2、結構工資構成:結構工資由崗位工資(30%)、考核工資(50%)和績效工資(20%)構成。
3、考核工資由月考核工資(40%)和典型考核工資構成(10%)。
四、發(fā)放辦法:
1、崗位工資、考核工資按月發(fā)放。每月由單位編制《趙店鎮(zhèn)幼兒園結構工資發(fā)放清單》表,經(jīng)分管人員同意,教辦主任簽字后到計財科領取。
2、績效工資學期末依據(jù)素質檢測成績發(fā)放
五、工資計算辦法
1、崗位工資由教師所保教幼兒數(shù)決定,金額等于每位教師每月保教幼兒數(shù)的2.2倍。
2、考核工資由月考核成績和典型工作得分決定,單位人均月考核工資為50元,每位教師的月考核工資為:單位教師數(shù)*40/總得分*個人得分+單位教師數(shù)*10/總得分*個人得分 或 40*個人得分/單位平均月考核分+10*個人得分/單位平均典型分
3、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每學期末依據(jù)幼兒素質檢測成績,對所有教職工分類別進行排隊,并以3:4:3的比例分三個等次,發(fā)放金額為:80:100:120(不帶班人員的成績按所在單位各班的平均成績計算,教職工類別包括園長、各班別教師、后勤人員等)
六、獎勵工資
1、園長獎:依據(jù)鎮(zhèn)典型工作,教育目標考核及素質檢測成績,計算每所幼兒園的總體成績,并予以排名。以幼兒園排名為序,以1:2:1的比例分三等計算,學期末發(fā)放。一等獎勵220元,二等獎勵200元、三等獎勵180元。
2、教師獎:依據(jù)上級主管部門及教辦組織的典型工作給予記分,每學期末進行匯總,重獎前1/3名。
3、幼兒獎:各單位要確保3-6周歲幼兒入園率大100%。每招收一名3周歲以下幼兒一次性獎勵20元。幼兒年齡以每年的9月1日和3月1日為界,并足額繳齊管理費者為準。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不到家,每流失一名3周歲以上幼兒罰服務園所10元(自2007年3月1日計起)。通過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使服務范圍內流失幼兒返回就讀。每返回一名幼兒獎勵100元(自2007年4月1日始)。
七、公辦教師的結構工資為月考核工資減60元,績效工資視幼兒素質檢測成績發(fā)放(不帶班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但若園內出現(xiàn)重大責任事故,與教師一同并罰)。
八、各類項目說明:
1、幼兒數(shù):以各單位教師實際負責交費幼兒數(shù)為準。
2、月考核:根據(jù)《趙店鎮(zhèn)幼兒園教職工管理月考核細則》和本單位補充規(guī)定進行。
九、典型工作:按本月典型計分項目積分。主要包括:
。1)縣、鎮(zhèn)組織的各種教師比賽,獲一等獎10分、8分,二等獎7分、5分。
。2)縣、鎮(zhèn)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一等獎單位10分、8分;二等獎單位8分、5分。
。3)縣、鎮(zhèn)組織的各種幼兒比賽,每人次一等獎指導教師5分,二等獎3分。
。4)不履行教辦或單位工作安排者,一次扣責任人3---10分
。5)因工作失誤,導致幼兒損傷、家長不滿,引起教育不安定者扣單位30分,責任人10分。
。6)每發(fā)表一篇新聞、信息(幼教方面),省、市、縣分別獎10分、8分、5分。
(7)教辦抽查值班、出勤及各項工作每次不到位扣5分。
。8)坐收坐支、超支、扣留管理費、收費拖拉、帳目不清、不及時接受審核等每項扣責任人10分。
趙店鎮(zhèn)教育辦公室
二00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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