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做律師這行,不管入行時心態(tài)如何,做久了,全會變成鐵石心腸,你究竟為了什么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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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也對也不對。說它不對,是因為一個人的良知很難泯滅,即使遇到的都是爭執(zhí)糾紛,見慣了父子兄弟反目成仇,一腔熱血卻總還是紅的;但說它對,卻是因為律師常常要面對錯綜復(fù)雜的案情,很多事情都不能投注自己的感情,必須用一種客觀中立的態(tài)度去考慮問題。
我有個師兄就曾經(jīng)碰過這樣一起案子:母親去世后,姐妹二人因為遺產(chǎn)問題而打得不可開交。妹妹找到我的師兄求助。因為她家比較窮,師兄惻隱之心大發(fā),幫她打贏了這場官司。然而事后才得知,小女兒仗著自己是家里的老小,平時對母親并不好,所有的贍養(yǎng)義務(wù)都是由大女兒承擔的。只是大女兒嘴笨,平時又從來不忍心去想母親死后的情景,所以才在最后被判輸了官司。
師兄并沒有去找小女兒的麻煩,只是從此以后他變成了一塊從不知憐憫的石頭。經(jīng)他手的案子,事實清晰條理分明,每個人都叫好。
師兄對我說:每個人都可能出于各種不同的目的來做律師。有人是為掙錢來的,有人是為伸張正義來的,還有人是隨波逐流,混來的。但想做好,就必須抱定一個念頭:為事實而做。
我知道他說得對。至少,“抱定一個念頭”這句話說得對,管理資料
《你究竟為了什么而活?》(http://www.msguai.com)。
如今的社會選擇多了,目標也就多了。每個人從事自己工作的時候總會有各種各樣的出發(fā)點,為錢、為正義等等的還都很常見,賭氣,為了愛情,或者干脆為了漂亮的制服而干工作的人也有的是。其實這些還都算好,最怕的就是沒有目標。
現(xiàn)在很多人的生活其實是一成不變被鋪設(shè)好的:上小學、上中學、考大學、考研,然后參加工作。這條路已經(jīng)漸漸變成人們的常態(tài),變成一條慣性之路。走在這條路上的人,其實并沒有什么選擇的余地,只是被慣性推著,不斷前進。至于說這是不是自己真正的興趣所在,倒沒人在意了。
然而當邁進社會的那一瞬間,社會就開始用自己獨特的壓力逼著那些年輕人找尋人生的目標與意義。有的人早早就找到了,那他的生活至少有個支點;有的人卻始終被社會推著走,年紀一大把卻仍然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而活。這后一種人,可能已經(jīng)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這些成就就像無根的浮萍,并不能在心中真正引發(fā)快樂。
要想找到快樂,就必須為自己原本空白的生命找到意義。這或許就是存在主義所提出的永恒問題,但也正是那些被慣性之路所拋出的人所困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