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濰坊傅文律師談相約喝酒喝死人的法律責任
濰坊傅文律師談相約喝酒喝死人的法律責任
傅文律師咨詢電話15865368182
朋友之間相約喝酒,互相之間不僅負有道德上的注意義務,而且也負有法律上的注意義務,飲酒人之間應當承擔的勸阻通知協(xié)助照顧和幫助等義務。如對朋友的大量飲酒沒有進行勸阻,醉酒后沒有進行照顧,后來導致醉酒者因急性酒精中毒死亡,則請客者和勸酒者均沒有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對醉酒人的死亡均負有共同過錯,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死者作為成年人,明知過量飲酒會傷害身體卻不加以控制,應對自己的過量飲酒行為承擔主要的過錯責任,請客者和勸酒者承擔次要責任,其相互之間應當對次要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具體來講,酒友的注意義務是指飲酒人之間應當承擔的勸阻、通知、協(xié)助、照顧和幫助義務,履行這種義務的表現(xiàn)形式,應當是明示的作為義務。
勸阻義務,即飲酒人之間均應互相勸告少飲酒或不飲酒并且阻止已進入興奮狀態(tài)不能自拔第一文庫網(wǎng)的人停止飲酒,學會文明飲酒,徹底拋棄不醉不休的不良飲酒習慣。
通知義務,即在酒友已經盡到勸阻義務的情況下,或者雖然未盡到勸阻義務,但發(fā)現(xiàn)其他酒友出現(xiàn)醉酒或不良反應后應立即通知其親友和有關社會公共服務部門如撥打120急救電話等。
協(xié)助、照顧和幫助義務,在酒友之間由于事先相約飲酒情況的存在,每個人對于其他人均具有相互協(xié)力扶助和相互照顧以及給與最大限度的幫助等義務,特別是對于醉酒而可能危及其人身、生命和安全
的酒友,應當協(xié)助將其送往醫(yī)療機構救治,照看好其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幫助其脫離危險境地和狀況。只有這樣做,才算盡到了自己的職責和義務,才能保護參與喝酒的不特定的所有人員的利益,否則,相互之間的漠不關心、推卸責任,其結果可能是人人自危。
有一個案例,就是甲約請乙丙丁戊四人喝酒,戊醉酒致死,戊的家人將甲乙丙丁告上法庭,法庭判決戊承擔80%責任,甲乙丙丁四人承擔20%的責任,四人每人賠償戊家人六千余元,共計兩萬四千多,喝酒喝出賠償來,該案例發(fā)人深省。